职工 编辑
雇佣是指两个伙伴之间的契约社会关系,其中一方为雇佣者,另一方为被雇佣者。从法律意义来看,通过双方契约约定,“被雇佣者”为“雇佣者”劳动,并由雇佣者提供报酬的法律关系,属于民法的范畴。
4
图片 0 图片
评论 0 评论
匿名用户 · [[ show_time(comment.timestamp) ]]
[[ nltobr(comment.content) ]]
相关
台湾汽车客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汽、汽客运、汽公司、台湾客运,是昔日在台湾提供巴士服务的公营企业。1980年成立时一度为具独占地位的公路客运事业,但因人事支出负担及1990年代公路客运自由化等因素导致亏损严重。台汽于2001年起进行分拆与民营化,公路客运业务改由职工集资成立的国光客运接手经营,之后仅有债务与土地资产处理之业务,最终于2011年7月1日正式解散。
台湾汽车客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汽、汽客运、汽公司、台湾客运,是昔日在台湾提供巴士服务的公营企业。1980年成立时一度为具独占地位的公路客运事业,但因人事支出负担及1990年代公路客运自由化等因素导致亏损严重。台汽于2001年起进行分拆与民营化,公路客运业务改由职工集资成立的国光客运接手经营,之后仅有债务与土地资产处理之业务,最终于2011年7月1日正式解散。
台湾汽车客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汽、汽客运、汽公司、台湾客运,是昔日在台湾提供巴士服务的公营企业。1980年成立时一度为具独占地位的公路客运事业,但因人事支出负担及1990年代公路客运自由化等因素导致亏损严重。台汽于2001年起进行分拆与民营化,公路客运业务改由职工集资成立的国光客运接手经营,之后仅有债务与土地资产处理之业务,最终于2011年7月1日正式解散。
台湾汽车客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汽、汽客运、汽公司、台湾客运,是昔日在台湾提供巴士服务的公营企业。1980年成立时一度为具独占地位的公路客运事业,但因人事支出负担及1990年代公路客运自由化等因素导致亏损严重。台汽于2001年起进行分拆与民营化,公路客运业务改由职工集资成立的国光客运接手经营,之后仅有债务与土地资产处理之业务,最终于2011年7月1日正式解散。
台湾汽车客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汽、汽客运、汽公司、台湾客运,是昔日在台湾提供巴士服务的公营企业。1980年成立时一度为具独占地位的公路客运事业,但因人事支出负担及1990年代公路客运自由化等因素导致亏损严重。台汽于2001年起进行分拆与民营化,公路客运业务改由职工集资成立的国光客运接手经营,之后仅有债务与土地资产处理之业务,最终于2011年7月1日正式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