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普通法 编辑
联邦普通法是美国法律的术语,用于描述由联邦法院,而非各州的法院,制定的普通法。美国是唯一将普通法原则与完全的联邦制相结合的国家,其中联邦美国最高法院几乎没有权力审查州法院关于州内部法律的裁决。 澳大利亚高等法院有时也被认为有联邦普通法,但由于所有澳大利亚州份和领地的法院都可以直接向澳洲高等法院上诉,这实际上与一般的普通法一样。 相比之下,美国最高法院已实际上禁止在传统上由州法院管辖的领域建立联邦普通法。然而,联邦普通法在几个领域内继续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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