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义女性主义 编辑
自由主义女性主义,是女性主义理论个人主义形式,关注妇女透过自己的行动和选择取得性别平等。自由主义女性主义强调促进妇女享有在法律政治上享有与男性相同的权力。自由女性主义者主张,社会上认为女性天生在体能与智力上不如男性的想法,导致了在学术、公共讨论及市场上,对妇女的歧视。自由主义女性主义者相信,“女性的从属地位,是根于习惯法与法律上的限制,让女性无法进入,或在所谓的‘公共领域’取得成功。”因此,自由主义女性主义者致力于透过政治和法律改革争取性别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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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自由妇女联盟,是一个由全世界支持自由主义女性主义原则的妇女所组成的协会,成立于1990年代。他们鼓励妇女倡导自由价值观、传播自由思想,并将自由思想定义为“个人自由、人权、法治、宽容、机会均等、社会正义、自由贸易及市场经济”。它同时也是国际自由联盟的成员。
纳迪娜·斯特罗森,是美国公民自由运动家,1991年2月至 2008年10月间担任美国公民自由联盟 主席。她是自由主义女性主义者。她也在纽约法学院担任教职,是美国外交关系协会和其他组织的成员。
被害者女性主义是 1990 年代一些自由主义女性主义和自由女性主义者使用的一个术语,用于将他们的女性主义与其他女性主义者的概念进行区分。他们认为这些女性主义者强化了女性软弱或缺乏能动性,因此需要受到保护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