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厅为台湾日治时期行政区划之一,设立于明治34年至1909年间,范围北起中港溪,南至大甲溪,厅治设于苗栗街,管辖范围堡里乡澚包含苗栗一堡、苗栗二堡、苗栗三堡、捒东上堡,厅下设有直辖大湖支厅、三叉河支厅、后垄支厅、通霄支厅、大甲支厅。
苗栗县城是清代台湾苗栗县的县治所在,位于当时苗栗一堡的“梦花庄”。但严格来说,城池并未建成,因为只有用莿竹种成围墙,而没有建城门,所以连横的《台湾通史》书中写着:“苗栗县城,未建。”
清朝乾隆晚期的台湾林爽文事件中,苗栗地区义军由今日苗栗县铜锣乡七十分的钟瑞生领导,召集当时。 苗栗一堡山线一带18庄客家裔台湾人义民,转战于苗栗、台中市等地。乾隆帝曾为此颁布“褒忠”匾额给全台湾客家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