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兰的区是英格兰的第二级英格兰行政区划,为其地方政府的一部分。 由于英格兰并无划一的地方政府架构,其309个区级政府可被归入四大类别:36个都会自治市镇、32个伦敦自治市镇、181个非都会区,以及58个单一管理区。伦敦市及锡利群岛尽管亦属于区级政府,但并不属于上述类别之中。部分区级政府虽拥有英国城市地位、自治市镇或皇家自治市镇的地位,但该等地位纯属荣誉,并不影响区议会之职权。全部自治市镇及城市均由市长所领导。市长一职一般亦为荣誉职,由区议会选出,但部分地方政府改革亦将市长一职改由直选产生,并将议会大部分决策权转移至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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