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奴 编辑
奴隶制是指奴隶主拥有奴隶的制度,奴隶是指被当成财产权,其阶级与牲畜一样,受他人支配的人类,没有自己的人格、自由权利,可以买卖,且奴隶主可强迫奴隶工作而不支付薪酬,且无人身自由者。如果人类社会中大部分物质生产领域劳动者主要是奴隶,也就是社会经济的主要生产主体靠着是奴隶,马克思主义将这种社会称为奴隶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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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世界奴隶贸易,是伊斯兰世界一种传统贸易,整个伊斯兰世界都有此活动,于伊斯兰教创教前已流行,王公、酋长甚至是富裕的自由人都可能拥有大量的奴隶、女奴。在伊斯兰世界的奴隶与美洲的蓄奴不完全相同,一些伊斯兰奴隶的身份更接近管家,但主要还是作为劳力使用。
密苏里妥协是美国国会中的蓄奴州与自由州在1820年达成的一项协议,其主旨在于规范在美国西部新领土上所建各州的蓄奴行为。该协议规定,在原路易斯安那领地土地上新建的各州中,除密苏里州外,禁止北纬36.5°线以北各州蓄奴。为了防止蓄奴州在美国参议院占据多数,又允许马萨诸塞州北部的缅因地区独立成为缅因州,恢复蓄奴州与自由州在数目上的平衡。该妥协的达成与后来的废除,对此后的美国历史产生了重大影响。
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是1854年由美国民主党参议员斯蒂芬·道格拉斯提起的法案,开放新加入的堪萨斯州以及内布拉斯加州这两个州,由当地居民自由选择是否允许蓄奴。尽管引致巨大批评声浪,此法案依然通过,酿成了血溅堪萨斯,并最后导致南北战争。
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是1854年由美国民主党参议员斯蒂芬·道格拉斯提起的法案,开放新加入的堪萨斯州以及内布拉斯加州这两个州,由当地居民自由选择是否允许蓄奴。尽管引致巨大批评声浪,此法案依然通过,酿成了血溅堪萨斯,并最后导致南北战争。
密苏里妥协是美国国会中的蓄奴州与自由州在1820年达成的一项协议,其主旨在于规范在美国西部新领土上所建各州的蓄奴行为。该协议规定,在原路易斯安那领地土地上新建的各州中,除密苏里州外,禁止北纬36.5°线以北各州蓄奴。为了防止蓄奴州在美国参议院占据多数,又允许马萨诸塞州北部的缅因地区独立成为缅因州,恢复蓄奴州与自由州在数目上的平衡。该妥协的达成与后来的废除,对此后的美国历史产生了重大影响。
密苏里妥协是美国国会中的蓄奴州与自由州在1820年达成的一项协议,其主旨在于规范在美国西部新领土上所建各州的蓄奴行为。该协议规定,在原路易斯安那领地土地上新建的各州中,除密苏里州外,禁止北纬36.5°线以北各州蓄奴。为了防止蓄奴州在美国参议院占据多数,又允许马萨诸塞州北部的缅因地区独立成为缅因州,恢复蓄奴州与自由州在数目上的平衡。该妥协的达成与后来的废除,对此后的美国历史产生了重大影响。
密苏里妥协是美国国会中的蓄奴州与自由州在1820年达成的一项协议,其主旨在于规范在美国西部新领土上所建各州的蓄奴行为。该协议规定,在原路易斯安那领地土地上新建的各州中,除密苏里州外,禁止北纬36.5°线以北各州蓄奴。为了防止蓄奴州在美国参议院占据多数,又允许马萨诸塞州北部的缅因地区独立成为缅因州,恢复蓄奴州与自由州在数目上的平衡。该妥协的达成与后来的废除,对此后的美国历史产生了重大影响。
密苏里妥协是美国国会中的蓄奴州与自由州在1820年达成的一项协议,其主旨在于规范在美国西部新领土上所建各州的蓄奴行为。该协议规定,在原路易斯安那领地土地上新建的各州中,除密苏里州外,禁止北纬36.5°线以北各州蓄奴。为了防止蓄奴州在美国参议院占据多数,又允许马萨诸塞州北部的缅因地区独立成为缅因州,恢复蓄奴州与自由州在数目上的平衡。该妥协的达成与后来的废除,对此后的美国历史产生了重大影响。
奴隶主就是奴隶的主人,即拥有或买下奴隶的人,有权利可以任意行使奴隶,甚至可能允许杀害自己的奴隶。现在已经很少再有国家承认此一制度,但在南北战争之前,蓄奴最为盛行的国家当数美国,因为当时黑奴是美国农业发展的主力。
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是1854年由美国民主党参议员斯蒂芬·道格拉斯提起的法案,开放新加入的堪萨斯州以及内布拉斯加州这两个州,由当地居民自由选择是否允许蓄奴。尽管引致巨大批评声浪,此法案依然通过,酿成了血溅堪萨斯,并最后导致南北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