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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茂雄性侵少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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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茂雄性侵少年案,是台湾在2005年6月时爆发的
性丑闻
案件。时任
民主进步党
台北县汐止市党部主任委员的蔡茂雄,被揭发曾
性侵害
或
猥亵
3名12岁至15岁不等的男孩,引发社会舆论哗然。由于蔡茂雄是民进党地方党部干部,犯案地点甚至就在该党汐止市党部内,这起事件也成为政治丑闻,影响民进党声誉。蔡茂雄被以《
中华民国刑法
》强制性交罪、趁机性交罪等罪名起诉。历经多年诉讼,
中华民国最高法院
于2011年6月15日驳回蔡茂雄上诉,蔡茂雄有罪定谳,合并应执行13年
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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