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敏制 编辑
西敏制,是指沿循英国国会体制,奉行议会至上原则的议会民主制,以其所在西敏宫为名。荷兰学者李帕特归类为“西敏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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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党制,也称为双党制,是指政党体系由两大政党组成:两党皆有相近的竞选实力,能够胜选,可以组成政府;其他政党没有获得足够选票及议席支持组织政府的实力。也有学者将两党制视作多党制的一个特例。两党制典型案例包括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不少随英国奉行西敏制的前英国殖民地国家也有不少是倾向两党制。通常两党制国家的两党意识型态分属左派与右派,分别是倾向市场经济与严格保障私有财产权的右派、保守派,和主张国家介入市场经济并强调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的左派、自由派。一般而言,两党制是政党经过不停合并而成,亦是受选举制度影响的结果,例如简单多数制,在所在国宪法中一般没有明文规定。
加拿大政府,正式名称为女王陛下政府,是管理加拿大的联邦政府,并透过共同机关对普通货物征收税款。在加拿大英语中,“Government of Canada”这个词可能意味着集体机构,或者专指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这两种机构在通过《1867年英属北美法令》且加拿大联邦化后正式成立,其中采行联邦制和君主立宪制。由加拿大君主作为政治基础核心,并且引进西敏制的议会制民主制度。加拿大政府治理的相关内容大致在加拿大宪法提及,其他还有几个世纪来的成文法令、法院裁决以及不成文风俗等。当前加拿大政府架构,分成采取加拿大枢密院辖下的加拿大内阁作为行政机构、加拿大国会作为立法机构和各个联邦法院作为司法机构。
尼日利亚第一共和国是1963年至1966年间,根据第一部共和尼日利亚宪法于尼日利亚建立的西敏制联邦制政府。这一称呼通常也用来代指尼日利亚从1960年10月1日独立到1966年1月15日发生第一次军事政变之间的时期。在此期间,尼日利亚由组成联邦的各个地区的领导人以地区总理的身份统治。这些领导人包括北部地区总理艾哈迈杜·贝洛、西部地区总理奥巴费米·阿沃洛沃、西部地区总理塞缪尔·阿金托拉、东部地区总理迈克尔·奥克帕拉和中西部地区总理丹尼斯·奥萨德贝。
加拿大君主为加拿大国家元首,作为立宪君主是西敏制议会民主制度在加拿大的体现。现任君主是伊丽莎白二世,于1952年2月6日即位。
地方政府区域即州内地方政府的自治领域和施政所及之范围。澳大利亚的政治制度是实行西敏制,行政部门的首长皆由立法部门的成员担任,且须由议会内的“多数党”组成政府;例如:联邦的下议员组成联邦政府、州议员组成州政府、市议员组成市政府等。因此澳大利亚英语里的地方“议会”之含意等同于地方政府。
魁北克国民议会是加拿大魁北克省的立法机关。魁北克国民议会和魁北克省督和共同组成“魁北克立法机关”,运作与其他实行西敏制的议会相若。
联邦议会,通称澳大利亚议会,是澳大利亚联邦政府的两院制立法机构。澳大利亚议会的建制在很大程度上沿袭了英国西敏制,同时也部分受到了美国国会选举制度的影响。根据《澳大利亚宪法》第一章,议会由三部分组成:澳大利亚君主、澳大利亚参议院和澳大利亚众议院。君主不在澳洲时,其任命的澳大利亚总督代表君主实行君主的职能,包括君主作为议会一部分的立法职能。
联邦议会,通称澳大利亚议会,是澳大利亚联邦政府的两院制立法机构。澳大利亚议会的建制在很大程度上沿袭了英国西敏制,同时也部分受到了美国国会选举制度的影响。根据《澳大利亚宪法》第一章,议会由三部分组成:澳大利亚君主、澳大利亚参议院和澳大利亚众议院。君主不在澳洲时,其任命的澳大利亚总督代表君主实行君主的职能,包括君主作为议会一部分的立法职能。
塔斯马尼亚州长是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州的政府首脑。作为西敏制政体,塔斯马尼亚州的政府首脑产生方式与澳洲总理雷同,即人选按惯例需经州下议院多数信任才可被塔斯马尼亚总督任命。职权亦与总理相似,惟主责州的内部事务。
马来西亚是位于东南亚的一个联邦制西敏制君主立宪制国家,在马来西亚当地简称为大马,部分国外地区简称为马国。国家整体依地理位置可区分为两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