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君主 编辑
加拿大君主为加拿大国家元首,作为立宪君主是西敏制议会民主制度在加拿大的体现。现任君主是伊丽莎白二世,于1952年2月6日即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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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尼托巴省旗是加拿大曼尼托巴省的官方旗帜,设计图案为红船旗加上曼尼托巴省徽章中的盾牌。此旗帜的设计源自加拿大红船旗;随着枫叶旗于1965年正式成为加拿大国旗,加拿大红船旗亦告弃用。为了让红船旗上的米字旗图案可继续在曼尼托巴省境内飘扬,该省议会同于1965年通过以红船旗加曼尼托巴省徽盾牌为省旗设计。此设计包含米字旗图案,因此需先获加拿大君主御准才可使用。女王伊利沙伯二世于1965年10月批准此设计,而这面旗帜则于1966年5月12日正式成为曼尼托巴省旗。省旗的设计于2010年11月15日列入加拿大纹章局的纹章及旗帜名册内。
加拿大国会,也译作加拿大议会,是加拿大政府的立法机构。加拿大国会位于首都渥太华的建筑又被称为“国会山庄”。根据《1867年宪法法案》第17条,加拿大国会包括加拿大君主、加拿大上议院和加拿大下议院。现在上议院的105位议员全部都是由加拿大总理提名后由加拿大总督委任。下议院的议员是由全国选举直接产生,目前下议院共有338位议员。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督加拿大君主伊利沙伯二世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代表,负责在该省行使君主的职权。人选是经加拿大总理提名后由加拿大总督委任,而总理在提名过程中亦通常会咨询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省长的意见,产生方法与加拿大行政区划的省督相若。
加拿大政府,正式名称为女王陛下政府,是管理加拿大的联邦政府,并透过共同机关对普通货物征收税款。在加拿大英语中,“Government of Canada”这个词可能意味着集体机构,或者专指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这两种机构在通过《1867年英属北美法令》且加拿大联邦化后正式成立,其中采行联邦制和君主立宪制。由加拿大君主作为政治基础核心,并且引进西敏制的议会制民主制度。加拿大政府治理的相关内容大致在加拿大宪法提及,其他还有几个世纪来的成文法令、法院裁决以及不成文风俗等。当前加拿大政府架构,分成采取加拿大枢密院辖下的加拿大内阁作为行政机构、加拿大国会作为立法机构和各个联邦法院作为司法机构。
在加拿大,省督也作省总督,是加拿大君主各省的代表,是各个省份行政机关的最高成员。但是,作为加拿大女王的代表,跟联邦总督一样,省的总督一职只是象征式,通常不会单方面行使权力。
加拿大总理是加拿大的政府首脑。虽然加拿大君主是加拿大的国家元首,依照宪政惯例和传统,总理才是握有行政实权的人。加拿大总理是由加拿大总督任命,通常是一个能得到国会支持的人选。这个人选在惯例上是加拿大国会下议院多数党派的领袖,但两位上议院议员也曾经担任过临时总理。
加拿大下议院,直译为庶民院,也译作加拿大众议院,是加拿大国会的一部分,并与加拿大上议院及加拿大君主组成整个立法机关。下议院是整个立法机关唯一由民主产生的部分,现有338个议席。
加拿大下议院,直译为庶民院,也译作加拿大众议院,是加拿大国会的一部分,并与加拿大上议院及加拿大君主组成整个立法机关。下议院是整个立法机关唯一由民主产生的部分,现有338个议席。
安大略省省督加拿大君主伊利沙伯二世在加拿大安大略省的代表,负责在该省行使君主的职权。此职位的人选是经加拿大总理提名后由加拿大总督委任,而联邦总理在提名过程中亦通常会咨询安大略省省长的意见,产生方法与加拿大行政区划的省督相若。
加拿大国徽或加拿大王徽,是加拿大和加拿大君主自1921年以来的正式徽号,其设计仿照英国国徽,但徽号中的部分英式元素则被具有加拿大本地特色的设计元素取代或扩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