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周佩芬,香港香港公务员,曾担任南区民政事务专员。1992年10月,在牛津大学毕业的周佩芬加入香港政府任职政务主任。马周佩芬在2017年8月14日起出任南区民政事务专员,并在2019年香港区议会选举担任南区区议会17个选区的选举主任,协助选举管理委员会推行政治审查制度,惟在提名期完结时突然因病休假,惹来拒绝执行否决黄之锋参选资格的指示的嫌疑。最后,署任马周职务的油尖旺区民政事务专员蔡亮裁定黄的参选区议会提名无效。选举后,郑港涌于2019年12月31日接替马周佩芬担任南区民政事务专员。
冯骅,金紫荆星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法官,现任香港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
香港选举是香港政治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香港永久居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需进行选举的公职均受《香港居民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保障。香港所有选举均为非强制性,以不记名方式进行,由香港法定机构选举管理委员会安排及监管、以及特区政府的选举事务处执行,以确保选举以公开、诚实、公平的原则进行。选举管理委员会共有三名成员,其现任主席为冯骅法官。本条目将集中介绍香港各项选举以及已经落实的制度,相关发展争论请参阅香港政治制度改革。
香港选举是香港政治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香港永久居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需进行选举的公职均受《香港居民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保障。香港所有选举均为非强制性,以不记名方式进行,由香港法定机构选举管理委员会安排及监管、以及特区政府的选举事务处执行,以确保选举以公开、诚实、公平的原则进行。选举管理委员会共有三名成员,其现任主席为冯骅法官。本条目将集中介绍香港各项选举以及已经落实的制度,相关发展争论请参阅香港政治制度改革。
香港选举是香港政治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香港永久居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需进行选举的公职均受《香港居民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保障。香港所有选举均为非强制性,以不记名方式进行,由香港法定机构选举管理委员会安排及监管、以及特区政府的选举事务处执行,以确保选举以公开、诚实、公平的原则进行。选举管理委员会共有三名成员,其现任主席为冯骅法官。本条目将集中介绍香港各项选举以及已经落实的制度,相关发展争论请参阅香港政治制度改革。
邓如欣,香港香港公务员,曾担任东区民政事务专员。邓在2012年担任政制及内地事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时,曾因她在屯门的住宅出现电力事故而在办公时间内以政府传真号码向中华电力及物业管理公司发信,更把信件抄送至多名政府官员,被立法会议员胡志伟、杨岳桥及林卓廷等批评她公器私用。邓在东区民政事务专员任期内曾于2016年香港立法会选举及2018年3月香港立法会补选中担任香港岛选区选举主任,协助选举管理委员会推行政治审查制度,并在2016年裁定赖绮雯的提名无效,以及在2018年裁定周庭的提名无效,惟对周庭的裁决被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推翻。
香港选举是香港政治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香港永久居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需进行选举的公职均受《香港居民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保障。香港所有选举均为非强制性,以不记名方式进行,由香港法定机构选举管理委员会安排及监管、以及特区政府的选举事务处执行,以确保选举以公开、诚实、公平的原则进行。选举管理委员会共有三名成员,其现任主席为冯骅法官。本条目将集中介绍香港各项选举以及已经落实的制度,相关发展争论请参阅香港政治制度改革。
胡国兴,金紫荆星章,大英帝国勋章,御用大律师,1992-2011年香港法官,官至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期间以法官身份在1993-2006年兼任香港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故昵称“胡官”。1969-1992年私人御用大律师,1986-2004年兼任树仁学院法律及工商学系系主任。2017年胡国兴2017年香港特首选举活动,在三名候选人里敬陪末席。
郭伟勋,香港香港公务员,现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武汉经济贸易办事处主任,曾担任九龙城区民政事务专员。郭在民政事务专员任期内曾于2018年3月香港立法会补选及2018年11月香港立法会九龙西地方选区补选中担任九龙西选区选举主任,协助选举管理委员会推行政治审查制度,他在3月的补选中接纳姚松炎的提名申请被建制派批评把关不力,而在11月的补选中则裁定刘小丽的提名无效,惟对刘的裁决被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推翻,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亦拒绝上诉申请。及后,郭在2019年区议会选举上再度担任九龙城区25个选区的选举主任,并确认林正轩等以光复香港,时代革命为政纲的候选人的提名。郭于2020年7月12日卸任民政事务专员,并在同年10月1日起出任香港驻武汉经济贸易办事处主任。
选举事务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辖下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部门,亦是选举管理委员会的行政支援机构。协助选管会执行《选举管理委员会条例》所规定的法定职能,当中包括协助市民登记成为选民、划分选区、制定选举条例及选举活动指引等。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香港立法会、香港区议会及村代表选举工作,均交由该部门管理。不过,该部门在职能上属于后勤部门,对选举政策并无决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