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 编辑
《防止及惩治危害种族罪公约》已经被联合国大会在1948年12月9日采为联合国大会第260号决议的内容,且已经在1951年1月12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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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吾尔特别法庭是一个设在英国伦敦的独立法庭,旨在审查有关中国侵犯维吾尔族人民人权的证据,并评估这些侵权行为是否构成《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规定的种族灭绝罪 。该法庭于2020年9月成立 。杰弗里·尼斯担任首位主席。该法庭于2021年12月9日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维吾尔族犯下了种族灭绝的罪行,包括习近平在内的中国高层领导对针对穆斯林少数民族的行为负有 "主要责任"。法庭主席杰弗里·尼斯在宣读判决书时表示:"法庭确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了一项蓄意的、系统的和一致的政策,其目的是通过限制和减少维吾尔族人的出生来实现所谓的'优化'新疆人口的目标"。法庭的最终裁定不会在法律上要求任何政府采取行动,但该法庭的组织者希望法庭的听证会和报告能促使国际采取进一步行动,并帮助追究中国迫害维吾尔人的责任。
“种族灭绝系指蓄意全部或局部消灭某一民族、人种、种族或宗教团体。”这是《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为种族灭绝下的定义。种族灭绝英文“genocide”一词最早由拉斐尔·莱姆金在1944年提出。《公约》中列举了构成种族灭绝之行为:“杀害该团体的成员; 致使该团体的成员在身体上或精神上遭受严重伤害; 故意使该团体处于某种生活状况下,以毁灭其全部或局部的生命; 强制施行办法,意图防止该团体内的生育; 强迫转移该团体的儿童至另一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