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宪法 编辑
阿根廷宪法,为阿根廷的最高法。1853年,制宪会议在圣菲举行,颁布了阿根廷第一部宪法,该法部分参考自美国宪法。阿根廷宪法历经1860, 1866, 1898, 1949, 1957年多次修订。现行宪法为1994年修订版。
1
相关
阿根廷国家参议院是阿根廷国会的上议院。其设立及权力基于阿根廷宪法。参议院是高级联邦机关,每名参议员代表其所在阿根廷行政区划。阿根廷副总统任参议院议长主持会议,没有投票权。会议地点在阿根廷国会宫的南翼。
阿根廷国家参议院是阿根廷国会的上议院。其设立及权力基于阿根廷宪法。参议院是高级联邦机关,每名参议员代表其所在阿根廷行政区划。阿根廷副总统任参议院议长主持会议,没有投票权。会议地点在阿根廷国会宫的南翼。
阿根廷邦联是一个1831年至1861年的今阿根廷阿根廷省份所组成的松散邦联制,不设国家元首。在对外关系上,由布宜诺斯艾利斯省长管理外交事宜。根据阿根廷宪法第35条,阿根廷邦联是阿根廷共和国的官方名称之一,与“阿根廷共和国”和“拉普拉塔联合省”一样。
阿根廷邦联是一个1831年至1861年的今阿根廷阿根廷省份所组成的松散邦联制,不设国家元首。在对外关系上,由布宜诺斯艾利斯省长管理外交事宜。根据阿根廷宪法第35条,阿根廷邦联是阿根廷共和国的官方名称之一,与“阿根廷共和国”和“拉普拉塔联合省”一样。
阿根廷每两年会举行一次阿根廷国会选举,自1995年以来每四年举行一次阿根廷总统选举。阿根廷宪法的第一条规定,该国实行“代议、共和和联邦制”的政府体制。由于是联邦主义国家,所以阿根廷定期举行两种主要类型的选举:
阿根廷最高法院是阿根廷共和国最高级别的联邦法院,同时是阿根廷司法系统中最高级的司法机构。其规范由阿根廷宪法第二部分第三节确立。其成员的产生由阿根廷总统提名,并由阿根廷参议院三分之二席位通过,亦由此决定首席及次席大法官。根据阿根廷宪法第99条第四款,法官为半终身制,从任命之日起至其年满75岁,此后每五年需经相同步骤重新任命,重新任命无次数限制。
阿根廷国家内阁首席部长,通称内阁首席部长,是阿根廷政府内的阿根廷内阁职务,监督政府的日常行政管理并在阿根廷国会代表国家行政机关该职务于阿根廷宪法1994年宪法改革中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