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 编辑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简称美国宪法,是美国的根本大法,奠定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该宪法于1787年9月17日在费城召开的美利坚合众国制宪会议上获得代表的批准,并在此后不久为当时美国拥有的13个州的特别会议所批准。根据这部宪法,美国成为一个由各个拥有主权的州所组成的联邦国家,同时也有个联邦政府来为联邦的运作而服务。从此联邦体制取代了基于邦联条例而存在较为松散的邦联体制。1788年,美国宪法正式生效。美国宪法是世界上首部成文法宪法,该宪法为日后许多国家成文宪法的制定提供了成功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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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于1868年7月9日通过,是三条重建修正案之一。这一修正案涉及公民权利和平等法律保护,最初提出是为了解决南北战争后昔日奴隶的相关问题。修正案备受争议,特别是在美国南部,这些州为了重新加入联邦而被迫通过修正案。第十四条修正案对美国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有“第二次制宪”之说,之后的大量司法案件均是以其为基础。特别是其第一款中“不得拒绝给予任何人以平等法律保护”的一项,是美国宪法涉及官司最多的部分之一,它对美国国内的任何联邦和地方政府官员行为都有法律效力,但对私人行为无效。有关此修正案的法律解释和应用在美国国内一直受到争议,自由派通常会接受法院的裁决,并支持通过法院来推翻被指违反民权法律等行为。
根据美国宪法,美国总统为美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总司令。作为美国行政分支、美国联邦政府之首,总统为该国影响力和地位最高公职。该职位由选举人团间接选举产生,任期制4年。在1951年美国宪法第二十二修正案通过之后,总统仅限于2个当选任期,总共不超过10年。若在任总统死亡、辞职、被罢免、被弹劾,则由美国副总统接替其职务。总统必须年满35岁,在美国居住14年以上,且为“自然产生”美国国籍美国公民。本列表只列出1789年3月4日美国宪法生效以来宣誓就任美国总统。宪法生效前美国领导人则参见大陆会议主席。本列表亦不包括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二十五条修正案授权代理总统。
西北领地,亦称为俄亥俄河西北领地,是美国建国初期的一块美国联邦政府领地。1787年7月13日为美国国会前身的大陆会议通过西北法令,在1789年8月7日国会确认了此法令的正式性并将之小部分的修改以符合美国宪法的规范。西北法令的诞生为美国对西北领地的管理提供了一套有系统的条例规则以及该领地未来成为美国州份加入联邦的程序。西北领地实际上位于现今美国的美国中西部,但是在美国刚成立时,相对于原本的北美十三州而言,这块领地的确位于当时的美国西北边,因此得名为西北领地。此领地的范围包括了宾夕法尼亚州以西以及俄亥俄河之西北的美国土地,相当于现今的俄亥俄州、印第安那州、伊利诺伊州、密歇根州、与威斯康辛州的全境加上明尼苏达州的西北部,这块领地面积广达673,000平方公里。
特拉华州,或译,为美国的一美国州份,是最早加入美国联邦的州,所以又有“第一州”这个称呼。“第一州”这个称呼来自特拉华州是第一个复决通过目前美国宪法,并加入现今美国联邦体系的州;该州于1787年12月7日加入美国联邦。该州与位于其东方的特拉华湾一样均以特拉华伯爵托马斯·韦斯特之爵位命名。特拉华州是美国第二小的州,也是唯二小于一万平方公里的州,亦是第46任美国总统乔·拜登的家乡。
美国邮政署,又称美国邮局、美国邮政服务,是美国联邦机构列表的一个美国政府独立机构,是少数在美国宪法中提及设立的机构。邮政署的历史可上溯至1775年,第二次大陆会议任命本杰明·富兰克林为美国首任邮政署长。1792年,邮政署升格成为美国邮政部,成为美国内阁下属部门之一,富兰克林为首任邮政部长。1971年,根据邮政重组法案邮政部撤销,并重新降格为现今的美国邮政署。
美国独立纪念馆是位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费城的一栋乔治风格的红砖建筑物。建于1732年到1753年之间,由埃德蒙·伍利和安德鲁·汉密尔顿设计,伍利主持修建。该建筑最高处距地面41m。该建筑初由宾夕法尼亚省批准修建,作为宾夕法尼亚殖民当局的州议会的议场。另外两座小型建筑毗邻独立纪念馆:东侧的旧城厅和西侧的国会厅。1776年7月4日,来自英国殖民下的北美十三州的代表在这里签署了由托马斯·杰斐逊撰稿的美国独立宣言。1787年,美国宪法也在此地制定。在1790年到1800年费城作为美国首都的这段期间,该建筑是美国国会的所在地。
美国公民身份由美国宪法和美国法律定义。一般情况下,拥有美国国籍者,都是美国公民。
美国总统就职典礼的举行,标志着新一届美国总统任期的开始。实际上,美国宪法中对就职典礼所规定的唯一一项,就是在总统进入总统办公室执政前,必须进行宣誓。然而随着历史的推移,就职典礼的传统项目也逐渐扩大,已从最初一个简单的就职宣誓仪式,发展成为如今一个包括游行、演讲和舞会的为期一天的活动。
美国公民身份由美国宪法和美国法律定义。一般情况下,拥有美国国籍者,都是美国公民。
第二权利法案也称“经济权利法案”,是美国美国总统列表美国总统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在1944年1月11日国情咨文中提出的一个社会经济改革畅想。在国情咨文的广播中,罗斯福认为美国人民应该认识到美国宪法和美国权利法案所承诺的政治权力“已不能保证追求幸福的平等性”,因此需要拟定第二套权利法案来授权联邦法保障以下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