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群 (三国) 编辑
陈群,表字长文,颍川许昌县人,东汉末年及三国时期曹魏政权的大臣,“九品官人法”的创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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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央政府的官员选拔制度,用于代替始于汉武帝时期的察举制。雏形产生于曹操掌权时期,东汉延康元年曹魏建立前夕,由吏部尚书陈群正式提出。该制度在隋文帝时期由科举制度取代。《三国志·魏志·陈群传》:“文帝在东宫,深敬器焉,及即王位,封群昌武亭侯,徙为尚书。制九品官人之法,群所建也。”
陈泰,字玄伯,颍川许昌人,曹魏名臣陈群之子,母为荀彧之女,荀𫖮为其舅。三国时曹魏重要将领。父亲死后,曾离开朝廷镇守边疆,多次与郭淮邓艾等人一起阻止姜维的进攻而立下不少功勋,死后追封为司空,谥曰穆侯。
陈泰,字玄伯,颍川许昌人,曹魏名臣陈群之子,母为荀彧之女,荀𫖮为其舅。三国时曹魏重要将领。父亲死后,曾离开朝廷镇守边疆,多次与郭淮邓艾等人一起阻止姜维的进攻而立下不少功勋,死后追封为司空,谥曰穆侯。
陈准,即陈凖,字道基,颍川郡许昌人。西晋官员。官至太尉。出身颍川陈氏,青州刺史陈佐之子,曹魏司空陈群族孙,曾祖父是陈群的叔叔陈谌。
陈准,即陈凖,字道基,颍川郡许昌人。西晋官员。官至太尉。出身颍川陈氏,青州刺史陈佐之子,曹魏司空陈群族孙,曾祖父是陈群的叔叔陈谌。
朱铄,字彦才。三国曹魏将领。谯郡人,建安后期入为曹丕僚属,与陈群、司马懿、吴质并称魏太子四友。
平原懿公主曹淑是三国时期曹魏第二位皇帝魏明帝曹叡的女儿,太和六年正月甲戌日去世,没有满月就夭折。明帝极为悲痛,追谥曹淑为平原懿公主,建庙于洛阳郡,安葬南陵。命母亲文昭甄皇后已死的侄孙甄黄与曹淑合葬冥婚,追封甄黄为侯爵,并为甄黄选嗣,承袭爵位。曹叡想要亲自为爱女送葬,之后再前往许昌市。陈群、杨阜劝谏,曹叡不听。
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央政府的官员选拔制度,用于代替始于汉武帝时期的察举制。雏形产生于曹操掌权时期,东汉延康元年曹魏建立前夕,由吏部尚书陈群正式提出。该制度在隋文帝时期由科举制度取代。《三国志·魏志·陈群传》:“文帝在东宫,深敬器焉,及即王位,封群昌武亭侯,徙为尚书。制九品官人之法,群所建也。”
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央政府的官员选拔制度,用于代替始于汉武帝时期的察举制。雏形产生于曹操掌权时期,东汉延康元年曹魏建立前夕,由吏部尚书陈群正式提出。该制度在隋文帝时期由科举制度取代。《三国志·魏志·陈群传》:“文帝在东宫,深敬器焉,及即王位,封群昌武亭侯,徙为尚书。制九品官人之法,群所建也。”
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央政府的官员选拔制度,用于代替始于汉武帝时期的察举制。雏形产生于曹操掌权时期,东汉延康元年曹魏建立前夕,由吏部尚书陈群正式提出。该制度在隋文帝时期由科举制度取代。《三国志·魏志·陈群传》:“文帝在东宫,深敬器焉,及即王位,封群昌武亭侯,徙为尚书。制九品官人之法,群所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