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 编辑
非婚生子女指在受胎期间出生时,其生父母无婚姻关系的子女。由于部分国家的法律上对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的保护程度有别,故有区分的实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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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正系指非婚生子女之生父母结婚,法律上将非婚生子女视为婚生子女者,也就是若子女出生时,母亲并未与生父缔结婚姻关系,但嗣后生母与生父结婚,则子女在法律上即视为生父之婚生子女。准正与认领都是使非婚生子女,取得与其生父之婚生子女法律地位之方法。不过该名子女必须由生父受胎,生父与生母所缔结之婚姻也须为有效之婚姻,仅仅是形式上有户籍之登记却未具备前述要件,仍然不发生实体上准正之效果。
认领系指生父承认非婚生子女为自己亲生子女者,被认领之非婚生子女即因认领取得其生父之婚生子女之法律地位。由于生母与子女之间可藉分娩之事实确定真实血缘联络,故子女毋须经生母认领即发生法律上母子关系,而生父与非婚生子女间则无法借由分娩之事实确定真实血缘联络,故法律上特设认领制度使非婚生子女得借此取得生父之婚生子女之法律地位。又认领依是否得依生父之意思为之可分为任意认领及强制认领二者,如未特别言之,认领一词一般均指前者而言。
一夫多妻制,是指一个男子同时娶两个或两个以上女子为配偶,而多名女子同时间只有一名丈夫的婚姻形式。可细分为平妻制、一夫一妻多妾制、一夫多妻多妾制或一夫多妻妾制。在一些伊斯兰教国家与穆斯林为主的地区,属于“平妻制”的一夫多妻仍是官方合法的婚姻形式。在另一些国家与地区,由于法律的不可追溯性,在一夫一妻制原则确立之前形成的多妻婚姻,具有合法性。还有一些国家则不承认、不保护任何形式的一夫多妻制婚姻形式。虽然一夫一妻制才是现在大多数国家法定的婚姻制度,但社会上依然可见男子在一夫一妻的婚姻之外保持众多情人的行为型态,并往往以婚外同居、包二奶等形式存在,这些情妇、二奶或公开或秘密地受到其男性伴侣的经济支持,并且有可能被允许生下孩子,形成一名男子在法定婚姻家庭下同时维持另一个的家庭、供养婚外情人及其所生育的非婚生子女的“一夫多妻”事实。
父母子女间的子关系,大约可分为自然血亲或拟制血亲,前者自然血亲关系,又以出生与父母间婚姻关系的连结状况,又可分为婚生子女及非婚生子女两大类型。所谓婚生子女,指适法的婚姻所生子女,过去中国法制尚分为嫡子及庶子。而非婚生子女,则其生父与生母间,并未具有适法的婚姻关系,旧时中国律法,尚分为奸生子及婢生子。过去罗马法认定:婚姻示父,因此各国立法例受此影响,多半以妻子在婚姻关系存续中怀胎所生之子女,推定为夫之子女,认为两者间有亲子关系,而不用有举证责任。
一夫多妻制,是指一个男子同时娶两个或两个以上女子为配偶,而多名女子同时间只有一名丈夫的婚姻形式。可细分为平妻制、一夫一妻多妾制、一夫多妻多妾制或一夫多妻妾制。在一些伊斯兰教国家与穆斯林为主的地区,属于“平妻制”的一夫多妻仍是官方合法的婚姻形式。在另一些国家与地区,由于法律的不可追溯性,在一夫一妻制原则确立之前形成的多妻婚姻,具有合法性。还有一些国家则不承认、不保护任何形式的一夫多妻制婚姻形式。虽然一夫一妻制才是现在大多数国家法定的婚姻制度,但社会上依然可见男子在一夫一妻的婚姻之外保持众多情人的行为型态,并往往以婚外同居、包二奶等形式存在,这些情妇、二奶或公开或秘密地受到其男性伴侣的经济支持,并且有可能被允许生下孩子,形成一名男子在法定婚姻家庭下同时维持另一个的家庭、供养婚外情人及其所生育的非婚生子女的“一夫多妻”事实。
一夫多妻制,是指一个男子同时娶两个或两个以上女子为配偶,而多名女子同时间只有一名丈夫的婚姻形式。可细分为平妻制、一夫一妻多妾制、一夫多妻多妾制或一夫多妻妾制。在一些伊斯兰教国家与穆斯林为主的地区,属于“平妻制”的一夫多妻仍是官方合法的婚姻形式。在另一些国家与地区,由于法律的不可追溯性,在一夫一妻制原则确立之前形成的多妻婚姻,具有合法性。还有一些国家则不承认、不保护任何形式的一夫多妻制婚姻形式。虽然一夫一妻制才是现在大多数国家法定的婚姻制度,但社会上依然可见男子在一夫一妻的婚姻之外保持众多情人的行为型态,并往往以婚外同居、包二奶等形式存在,这些情妇、二奶或公开或秘密地受到其男性伴侣的经济支持,并且有可能被允许生下孩子,形成一名男子在法定婚姻家庭下同时维持另一个的家庭、供养婚外情人及其所生育的非婚生子女的“一夫多妻”事实。
一夫多妻制,是指一个男子同时娶两个或两个以上女子为配偶,而多名女子同时间只有一名丈夫的婚姻形式。可细分为平妻制、一夫一妻多妾制、一夫多妻多妾制或一夫多妻妾制。在一些伊斯兰教国家与穆斯林为主的地区,属于“平妻制”的一夫多妻仍是官方合法的婚姻形式。在另一些国家与地区,由于法律的不可追溯性,在一夫一妻制原则确立之前形成的多妻婚姻,具有合法性。还有一些国家则不承认、不保护任何形式的一夫多妻制婚姻形式。虽然一夫一妻制才是现在大多数国家法定的婚姻制度,但社会上依然可见男子在一夫一妻的婚姻之外保持众多情人的行为型态,并往往以婚外同居、包二奶等形式存在,这些情妇、二奶或公开或秘密地受到其男性伴侣的经济支持,并且有可能被允许生下孩子,形成一名男子在法定婚姻家庭下同时维持另一个的家庭、供养婚外情人及其所生育的非婚生子女的“一夫多妻”事实。
弗朗西丝·“范妮”·伊姆利,法定姓名为范妮·沃斯通克拉夫特,亦被称为范妮·戈德温,是英国女权主义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与美国商人吉尔伯特·伊姆利的非婚生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