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组织 编辑
非政府组织 是一类不属于任何政府、不由任何国家建立的组织,通常独立于国家政府。虽然从定义上包含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但该名词一般仅限于非商业化、合法的、与社会文化和环境相关的倡导群体。非政府组织通常是非营利组织,他们的基金至少有一部分来源于私人捐款。
由于各国文化、法律等的差异,不同国家对这个概念的指称所适用的对象范围也各不相同。美国一般称之为“非营利组织”、“独立组织”或“第三部门”,英国称之为“志愿组织”,还有许多国家则用“社团”称之。因为“非政府组织”的名称可以涵盖一切非政府的组织而存在被滥用的问题,一些非政府组织倾向于使用“民间志愿组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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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简称海基会,是中华民国办理海峡两岸交流所衍生的各项事务的非政府组织,但因为其业务授权和指导机关为中华民国大陆委员会,实为一个半官方的机构。成立于1990年11月21日,1991年3月9日正式挂牌运行。于中国大陆和海基会的对口机构是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由于两岸互不承认主权,因此该机构扮演关于大陆地区文书认证、应急领务等使领馆职能。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有别于国际民航组织,它是全球航空公司的同业公会,也是非政府组织。290家航空公司成员分别来自近120个国家,其定期国际航班客运量约占全球的83%。国际航协支持航空公司活动,并提供制定行业政策和标准的意见。国际航协总部设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并在瑞士日内瓦设有行政办公室。
香港再出发大联盟是2020年5月5日成立的香港非政府组织,以强调“一国两制,稳定繁荣香港”为宗旨,由董建华和梁振英两位前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兼时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主席牵头成立。共同发起人包括李嘉诚与两名儿子李泽钜及李泽楷、新地主席郭炳联、恒基创办人李兆基、陈德霖、袁国强等。
第三部门、或称为志愿部门,是社会学与经济学名词,意指在第一部门与私部门之外,既非政府单位、又非一般民营企业的事业单位之总称。虽然各国对于第三部门的定义各自不同,但一般来说第三部门单位大都是由政府编列预算或私人企业出资,独立维持经营的事业体。一般常见的社团法人、财团法人、基金会、非政府组织或非营利组织通常都属于第三部门的范畴,虽然每个第三部门单位成立的背景与营运方式都有不同,但普遍来说第三部门单位通常具有像是以社会公益为目的,与不用纳税人等特质。
国际特赦组织台湾分会,为1994年在中华民国登记成立的人权非政府组织,旧称国际特赦组织中华民国总会、国际特赦组织台湾总会,是国际特赦组织在8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分支机构之一。除了参与全球性的人权倡议运动外,也致力于提升台湾的人权发展,推动人权教育,以建立尊重人权的社会。国际特赦组织台湾分会秘书处设于台北市。
无国界医生是一个独立的、从事人道救援的国际非政府组织,以在饱受战争或动乱摧残的地区和贫穷国家致力协助抵抗地方性流行病的计划闻名。于1999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个非政府组织、非盈利组织。它广泛领导中国境内的体育协会。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中国侨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由全国归侨、侨眷组成的全国性人民团体和非政府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机构。
两岸统合学会,台湾非政府组织,2008年在台北市成立,以推动台海两岸共同认同整个中国、促进两岸和平发展为宗旨。其创始成员多半来自民主行动联盟,现任理事长为国立台湾大学政治学系张亚中教授,秘书长为谢大宁教授、执行长为郑旗生。2015年协助洪秀柱竞选总统,随后于换柱风波后,人员解散,停止运作。2016年,洪秀柱接任中国国民党主席,设立孙文学校,由原两岸统合学会部分人员组成。
亚洲人权宪章》,1998年5月由亚洲民间团体代表于韩国光州广域市发表的民间宪章,为不具国际法约束性的民间愿望宣言。亚洲人权宪章表明亚洲非政府组织达成的规范性共识,反映了亚洲民间社会观点,和政府观点不同,这些民间观点批评所谓“亚洲价值”的虚假理论。虽然亚洲人权宪章赞成人权普遍性,它仍然展示了亚洲在框架人权时所使用的特有方式和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