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人权宪章 编辑
《亚洲人权宪章》,1998年5月由亚洲民间团体代表于韩国光州广域市发表的民间宪章,为不具国际法约束性的民间愿望宣言。亚洲人权宪章表明亚洲非政府组织达成的规范性共识,反映了亚洲民间社会观点,和政府观点不同,这些民间观点批评所谓“亚洲价值”的虚假理论。虽然亚洲人权宪章赞成人权普遍性,它仍然展示了亚洲在框架人权时所使用的特有方式和语言。
6
图片 0 图片
评论 0 评论
匿名用户 · [[ show_time(comment.timestamp) ]]
[[ nltobr(comment.cont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