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笞 编辑
鞭笞,又称鞭刑、笞刑或打藤,是一种沿用已久的刑罚执行方式。执行处罚者用制成的鞭子打受罚者,通常都是打臀部背部,往往都会导致皮开肉裂。鞭笞不但见于国家刑罚,也常见于家庭和学校,主要是打手掌心或臀部,但其残酷程度通常不及国家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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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刑罚,属五刑内肉刑的一种,被处劓刑的受刑人被割去鼻子。汉文帝时,将应受劓刑的罪改为鞭笞刑,在隋以后,刑典中即不再有劓这种刑罚。
五刑是汉字文化圈古代五种刑罚之统称,在不同时期和地区,五种刑罚的具体所指皆不相同。在西汉汉文帝前,五刑指墨刑、劓、刖刑、宫刑、大辟;汉文帝废除肉刑之后,五刑则指鞭笞鞭笞、有期徒刑、流放、死刑。五刑是对东亚古代刑罚的部分概括,不代表全部刑罚制度。
鞭笞是一种在马来西亚广泛施行的合法体罚。鞭刑可以再细分为三种情形:司法鞭刑、伊斯兰教法鞭刑,以及学校体罚。马来西亚鞭刑基本上与邻国新加坡鞭刑和汶莱鞭刑的一样,都是从受大英帝国统治时期保留下来的。
鞭笞是一种在汶莱施行的合法体罚,可以再细分为以下三种情形:司法、伊斯兰教法和未成年犯管教所体罚。三种情形中以司法鞭刑程度最为严重,只对触犯法律的男性罪犯适用,涵盖的违法行为范围很广,与邻国新加坡鞭刑和马来西亚鞭刑的一样,都是从受大英帝国统治时期保留下来的。
鞭笞是一种在新加坡广泛施行的合法体罚,可再细分为以下六种情形:司法、监狱、军事、少年感化院、学校、以及家庭。新加坡鞭刑基本上与邻国马来西亚鞭刑和汶莱鞭刑的一样,都是从受大英帝国统治时期保留下来的。
劓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刑罚,属五刑内肉刑的一种,被处劓刑的受刑人被割去鼻子。汉文帝时,将应受劓刑的罪改为鞭笞刑,在隋以后,刑典中即不再有劓这种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