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政治 编辑
韩国政治根据《韩国宪法》的规定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立法权属于一院制韩国国会,以韩国总统为中心的政府掌握国家的行政权,司法权属于由法官构成的法院。韩国的行政部门实行总统制,是韩国三权分立制度的核心体制。韩国总统由国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为5年。为避免任何个人长期掌握国家权力,《韩国宪法》规定总统不能连任。韩国总统通过由15-30人组成的国务会议行使行政权。韩国国会是韩国一院制立法机关,按法律规定应由至少200个议席组成,每届任期四年,其中80%以上的席位由国民投票选举产生,其余的5%以上的席位通过比例代表制产生。韩国司法机构独立于韩国行政和立法机构。韩国法院实行三审终审制。大法院是韩国最高司法机构,也是管理韩国司法系统的行政权力机构。
2
相关
康灿雄,美国政治科学学者,有韩裔美国人,以东亚国际关系、北朝鲜核问题、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经济及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人权、韩国政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中美关系等研究领域见长,并撰写数本相关专书。
韩国政党体制是韩国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重要的政治行为团体。根据《韩国宪法》第八条,韩国实行多党制,宪法保障政党的自由成立。1962年12月,韩国正式颁布了《政党法》。韩国政府依法保护政党活动,并可依法对政党活动提供资金资助。政党的目的、组织和活动应该符合民主原则。如果政党的目的或活动违背民主的基本秩序,政府可通过韩国宪法法院裁决其解散。
2004年大韩民国国会选举是大韩民国第17次国会选举,也是民主化以来第5次,该选举于2004年4月15日举行。选举结果由支持总统卢武铉的开放国民党获得大部分席位,终结自金大中执政以来,韩国政治朝小野大的格局。
2004年大韩民国国会选举是大韩民国第17次国会选举,也是民主化以来第5次,该选举于2004年4月15日举行。选举结果由支持总统卢武铉的开放国民党获得大部分席位,终结自金大中执政以来,韩国政治朝小野大的格局。
2004年大韩民国国会选举是大韩民国第17次国会选举,也是民主化以来第5次,该选举于2004年4月15日举行。选举结果由支持总统卢武铉的开放国民党获得大部分席位,终结自金大中执政以来,韩国政治朝小野大的格局。
2004年大韩民国国会选举是大韩民国第17次国会选举,也是民主化以来第5次,该选举于2004年4月15日举行。选举结果由支持总统卢武铉的开放国民党获得大部分席位,终结自金大中执政以来,韩国政治朝小野大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