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区 编辑
领事辖区,又称领馆辖区、领务辖区、领区,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一条,定义为领事机构因执行馆务职责所需,而在地主国境内划设的区域。领区通常依据地主国当地的行政区划分,若在规模较大的地主国内,派遣国可同时设立多座领事馆,并分设多个领区。一般来说,总领事馆管辖的领区范围较大。领事辖区的划设范围须透过派遣国、地主国双方进行设馆谈判时,经由协议决定。领事馆设馆后,以领区作为其政治、商务、领事服务等馆务的负责区域,并以领区内的各座地方政府为业务往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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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驻厦门领事馆是德国曾派驻中国厦门的领事级外交代表机构,自1864年起设立,1870年于鼓浪屿鹿礁建馆舍,其馆址与英国领事馆相毗邻。同时在旗尾山建有领事官邸。本馆在清朝全盛时期的领事区辖福建、福建台湾省两省。第一次世界大战德国战败后,该领事馆撤销,领事也撤回。原址现改造为民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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