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行政部门 编辑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行政部门除首长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外,由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所组成。
2
相关
政府总部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行政总部,由所有香港政府行政部门组成。现在常用以代指其主要办公大楼,即位于添马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总部。
环境食物局成立于2000年1月1日,现已解散;本部门曾经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环境保护、环境保育、食物及环境卫生的香港政府行政部门,辖下设有三个执行部门——环境保护署、食物环境卫生署和渔农自然护理署。
政府总部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行政总部,由所有香港政府行政部门组成。现在常用以代指其主要办公大楼,即位于添马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总部。
政府总部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行政总部,由所有香港政府行政部门组成。现在常用以代指其主要办公大楼,即位于添马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总部。
环境食物局成立于2000年1月1日,现已解散;本部门曾经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环境保护、环境保育、食物及环境卫生的香港政府行政部门,辖下设有三个执行部门——环境保护署、食物环境卫生署和渔农自然护理署。
政府总部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行政总部,由所有香港政府行政部门组成。现在常用以代指其主要办公大楼,即位于添马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总部。
政府总部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行政总部,由所有香港政府行政部门组成。现在常用以代指其主要办公大楼,即位于添马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