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数,又称素数,指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该数自身外,无法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大于1的自然数若不是质数,则称之为合数。例如,5是个质数,因为其正因数只有1与5。7是个质数,因为其正因数只有1与7。而4则是个合数,因为除了1与4外,2也是其正因数。6也是个合数,因为除了1与6外,2与3也是其正因数。算术基本定理确立了质数于数论里的核心地位:任何大于1的整数均可被表示成一串唯一质数之乘积。为了确保该定理的唯一性,1被定义为不是质数,因为在因式分解中可以有任意多个1。
自守数:是其任意次幂的末几位数字等于这个数本身的数。在十进制数字中,5、6、25、76、376、625、……都是自守数。如果一个数是自守数,则它必定满足
x
m
≡
x
{\displaystyle x^{m}\equiv x{\pmod {n}}}
。
5的算术平方根是一个正的实数,为无理数,一般称为“根号5”,记为
5
{\displaystyle {\sqrt {5}}}
。
5
{\displaystyle {\sqrt {5}}}
乘以它本身的值为5。
质数,又称素数,指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该数自身外,无法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大于1的自然数若不是质数,则称之为合数。例如,5是个质数,因为其正因数只有1与5。7是个质数,因为其正因数只有1与7。而4则是个合数,因为除了1与4外,2也是其正因数。6也是个合数,因为除了1与6外,2与3也是其正因数。算术基本定理确立了质数于数论里的核心地位:任何大于1的整数均可被表示成一串唯一质数之乘积。为了确保该定理的唯一性,1被定义为不是质数,因为在因式分解中可以有任意多个1。
6是5与7之间的自然数。
4是3与5之间的自然数,是第一个合成数。
Ƽ, ƽ 是扩展拉丁字母之一,形状来自 5 字的变体,在1957年至1986年间被使用于壮语内,以表示第5个声调。在1986年后的新壮文,它被 Q 所取代。
4是3与5之间的自然数,是第一个合成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