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标志 编辑
道路交通标志是绝大多数国家在道路设置的标志以警告、禁止、限制、指示道路使用者。起源自欧洲的国际道路交通标志试图打破各地语言文字不同造成的隔阂。修订前的《1968年11月8日道路标志与号志公约》附件将道路交通标志分成七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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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杆式交通标志系指一种集街灯、交通号志、交通标志等设备于一身的道路交通设施。其设计目的是为了解决路口之杆件林立,而导致市容景观杂乱,及用路人对路口相关交通指示资讯产生迷惑等缺失,目前共有直接照明、间接照明2种。
共杆式交通标志系指一种集街灯、交通号志、交通标志等设备于一身的道路交通设施。其设计目的是为了解决路口之杆件林立,而导致市容景观杂乱,及用路人对路口相关交通指示资讯产生迷惑等缺失,目前共有直接照明、间接照明2种。
共杆式交通标志系指一种集街灯、交通号志、交通标志等设备于一身的道路交通设施。其设计目的是为了解决路口之杆件林立,而导致市容景观杂乱,及用路人对路口相关交通指示资讯产生迷惑等缺失,目前共有直接照明、间接照明2种。
道路交通管理标志统一守则是由美国运输部辖下的联邦公路管理局所发出的文件,用以规范交通标志、道路标记及交通灯的设计、安装及使用,指定了在交通标志及道路标记上使用的形状、颜色、字体等的标准。在美国,所有交通管理装置必须大致合符此守则的规定。美国各州份及地区政府、以至私人建设公司等都遵从此守则,以确保他们符合国家标准。虽然有部分州份的管理当局发展出他们独有的一套标准,制定出他们独自的一套道路交通管理标志统一守则,但他们具体上仍然符合这套联邦性的守则。
不准掉头综合症,是新加坡企业家沈望傅率先提出的概念,泛指新加坡人在已故领袖李光耀数十年的家长式管治之下,渐渐养成绝对服从上级或过分依赖上级给予指令的社会行为。在他的著作《千禧年后之狂想曲》中,他举例说明,新加坡的驾驶者在没有交通标志标明可以掉头的路段是不可以掉头的,同样的情况在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驾驶者通常会有截然不同的习惯,就是说,在没有不准掉头的路牌下,掉头是没有问题的。他归咎这情况于政府过分的管束,严重压制了民众的创造及想像力,继而削弱了该国的竞争力。
共杆式交通标志系指一种集街灯、交通号志、交通标志等设备于一身的道路交通设施。其设计目的是为了解决路口之杆件林立,而导致市容景观杂乱,及用路人对路口相关交通指示资讯产生迷惑等缺失,目前共有直接照明、间接照明2种。
道路交通管理标志统一守则是由美国运输部辖下的联邦公路管理局所发出的文件,用以规范交通标志、道路标记及交通灯的设计、安装及使用,指定了在交通标志及道路标记上使用的形状、颜色、字体等的标准。在美国,所有交通管理装置必须大致合符此守则的规定。美国各州份及地区政府、以至私人建设公司等都遵从此守则,以确保他们符合国家标准。虽然有部分州份的管理当局发展出他们独有的一套标准,制定出他们独自的一套道路交通管理标志统一守则,但他们具体上仍然符合这套联邦性的守则。
共杆式交通标志系指一种集街灯、交通号志、交通标志等设备于一身的道路交通设施。其设计目的是为了解决路口之杆件林立,而导致市容景观杂乱,及用路人对路口相关交通指示资讯产生迷惑等缺失,目前共有直接照明、间接照明2种。
共杆式交通标志系指一种集街灯、交通号志、交通标志等设备于一身的道路交通设施。其设计目的是为了解决路口之杆件林立,而导致市容景观杂乱,及用路人对路口相关交通指示资讯产生迷惑等缺失,目前共有直接照明、间接照明2种。
共杆式交通标志系指一种集街灯、交通号志、交通标志等设备于一身的道路交通设施。其设计目的是为了解决路口之杆件林立,而导致市容景观杂乱,及用路人对路口相关交通指示资讯产生迷惑等缺失,目前共有直接照明、间接照明2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