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甲制 编辑
保甲制度,为中国宋代使用带有军事管理的户籍保甲法,后来作罢。但于之后在各个朝代演变为农村基本政治制度,所以基本内容为10户为“甲”,10甲为“保”,直到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以后才停止施行。但一些西方媒体认为这个制度适用在今日中国,与高度组织与纪律的共产党基层组织仍然十分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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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长由百姓推举,工作是监督农事,维持风纪。后来一切差发皆由其负责。社基本上是保甲制用以防止造反,是统治社会的基础。
新成区,上海市旧市辖区。1946年2月建制,初为第十一区,后以境内新闸路、成都北路而命名。区域最初东起西藏中路,西至泰兴路、茂名北路,南抵延安东路、延安中路,北为吴淞江。面积初为2.76平方公里,初辖76保、1676甲。区公所驻成都北路360号。1949年6月废除保甲制。1950年6月设立十个街道,1952年9月,改为17个街道。1956年6月,静安区撤销,西界扩充到常德路、富民路,面积增加到4.27平方公里。同时下辖街道调整为15个,1958年1月改为12个。1960年1月,新成区撤销,成都北路以东划入黄浦区,以西与一同撤销的江宁区和长宁区东部一同组建新静安区。
新成区,上海市旧市辖区。1946年2月建制,初为第十一区,后以境内新闸路、成都北路而命名。区域最初东起西藏中路,西至泰兴路、茂名北路,南抵延安东路、延安中路,北为吴淞江。面积初为2.76平方公里,初辖76保、1676甲。区公所驻成都北路360号。1949年6月废除保甲制。1950年6月设立十个街道,1952年9月,改为17个街道。1956年6月,静安区撤销,西界扩充到常德路、富民路,面积增加到4.27平方公里。同时下辖街道调整为15个,1958年1月改为12个。1960年1月,新成区撤销,成都北路以东划入黄浦区,以西与一同撤销的江宁区和长宁区东部一同组建新静安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