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政治 编辑
加拿大的政治体系是根据议会民主制以及联邦制所设立的框架之内运作,具有深厚的民主传统。加拿大奉行君主立宪制加拿大君主国家元首。加拿大是个多党制国家,当中不少立法程序源自英国国会定下的先例和不成文惯例。然而,经过历年演变后加拿大的议会政治亦衍生了一些特色,如党内纪律就较英国政党严格,而议会表决的议题中具备信任动议地位的也比英国为多。这些特色令没有内阁职务的议员在议会中扮演较次要的角色,但执政党议员中的非内阁成员以及在野党较为低调或资历较浅的议员亦可透过参与公共预算委员会或国防委员会等议会委员会来发挥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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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是由加拿大宪法确立的一个权利法案。它是《1982年宪法法令》的第一部分。宪章保证了加拿大公民的加拿大政治权利以及在加拿大内每个人的基本权,包括各个方面和各级加拿大政府的政策和行为。它的设计旨在通过一系列体现这些权利的原则来团结加拿大人。宪章于1982年4月17日由加拿大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签署成为法律。
加拿大政治中,领导力审查是指政党大会上举行的投票,代表们在投票中决定是支持现任党魁还是让领导层大会来选举新的领导人。目前,在加拿大大多数政党中,这种投票需要在大选后的第一次大会上举行。  
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是由加拿大宪法确立的一个权利法案。它是《1982年宪法法令》的第一部分。宪章保证了加拿大公民的加拿大政治权利以及在加拿大内每个人的基本权,包括各个方面和各级加拿大政府的政策和行为。它的设计旨在通过一系列体现这些权利的原则来团结加拿大人。宪章于1982年4月17日由加拿大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签署成为法律。
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是由加拿大宪法确立的一个权利法案。它是《1982年宪法法令》的第一部分。宪章保证了加拿大公民的加拿大政治权利以及在加拿大内每个人的基本权,包括各个方面和各级加拿大政府的政策和行为。它的设计旨在通过一系列体现这些权利的原则来团结加拿大人。宪章于1982年4月17日由加拿大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签署成为法律。
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是由加拿大宪法确立的一个权利法案。它是《1982年宪法法令》的第一部分。宪章保证了加拿大公民的加拿大政治权利以及在加拿大内每个人的基本权,包括各个方面和各级加拿大政府的政策和行为。它的设计旨在通过一系列体现这些权利的原则来团结加拿大人。宪章于1982年4月17日由加拿大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签署成为法律。
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是由加拿大宪法确立的一个权利法案。它是《1982年宪法法令》的第一部分。宪章保证了加拿大公民的加拿大政治权利以及在加拿大内每个人的基本权,包括各个方面和各级加拿大政府的政策和行为。它的设计旨在通过一系列体现这些权利的原则来团结加拿大人。宪章于1982年4月17日由加拿大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签署成为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