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向政策 编辑
南向政策是1990年代中华民国政府启动的外交经济政策,推动台商海外投资往东南亚转移,并意图使用经济力量扩张一些政治影响力,同时降低台湾对中国大陆投资的强度。第一波南向投资在1993年。1994年3月,中华民国政府通过《加强对东南亚地区经贸合作纲领》,先期包括泰国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新加坡越南文莱等七个国家,在经济交流上得到不错的效果。但到李登辉政府时代后期,中国大陆改革开放群聚效应大幅增强,南向政策渐渐失效;尤其是在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后,令台商撤资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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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向政策,是中华民国政府自2000年代开始实行的一个针对印太地区的外交政策及经济政策,主要目地是推动台湾商人转移至往东南亚地区投资及开发,试图以经济与文化实力增加其对东南亚国协的影响力。该政策第一次由中华民国总统陈水扁在2003年提出,当时仅针对新加坡、泰国、印尼、马来西亚、越南、菲律宾及其他东南亚国家,取代了原先自1990年代以来李登辉政府因亚洲金融风暴而逐渐失去作用的南向政策,2016年蔡英文就任总统后第二次提出该政策,成立中华民国总统府直属的总统府新南向政策办公室,并将针对的范围扩及南亚及大洋洲国家。
新南向政策是中华民国政府自2000年代开始实行的一个针对印太地区的外交政策及经济政策,主要目地是推动台湾商人转移至往东南亚地区投资及开发,试图以经济与文化实力增加其对东南亚国协的影响力。该政策第一次由中华民国总统陈水扁在2003年提出,当时仅针对新加坡、泰国、印尼、马来西亚、越南、菲律宾及其他东南亚国家,取代了原先自1990年代以来李登辉政府因亚洲金融风暴而逐渐失去作用的南向政策,2016年蔡英文就任总统后第二次提出该政策,成立中华民国总统府直属的总统府新南向政策办公室,并将针对的范围扩及南亚及大洋洲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