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管制物质 编辑
受管制物质指的是那些在生产、拥有、或是使用方面均受到政府管制的药物,或是化学物质,例如依法公布的禁药,或是处方药。一些国际条约,特别是《麻醉品单一公约》、《精神药物公约》、和《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把世界各国间合意的管制物质“分级表”汇整建立之后,纳入各国的法律;但是各国的相关法律通常会以这些国际公约为基础,做大幅扩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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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不当移转同时具有医学和法律上的概念,牵涉到表面上是把受管制物质开立给某人,而实际上是移转给另有其人作非法使用。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对此的定义会约略不同,但仅是管制药物的转移本身,并不一定会构成非法用途,譬如医生会开立某些原本是给成人的管制药物,供儿童使用。。这个名词表达的是把药物从原始合法的医疗用途"转移"作非法使用。在某些法律管辖区中,初次触犯这种药物不当移转法律规定的人,可透过转移计划,把犯者从刑事系统“转移”到教育和矫正计划,而不致受到定罪,甚至有可能不会留下犯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