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理区划是指依照人文地理及主要台湾都会区的分布,对台湾岛屿进行分区的方式。大致上有二种主要的划分方式:一、参考台湾清治时期末期台湾清治时期行政区划的四大区域:北台湾、中台湾、南台湾、东台湾;二、参考台湾日治时期末期台湾日治时期行政区划的六大区域:北北基宜、桃竹苗、中彰投、云嘉南、高屏澎、花东。另外官方、民间各单位为符合其需求,常在文件中对分区进行微调。
澎湖厅是台湾清治时期行政区划,辖域为今澎湖县。澎湖厅于1727年设立,1895年澎湖之役日军攻占澎湖后,设置“澎湖列岛行政厅”取代了澎湖厅。
台湾清治时期,又称为清领时期,是指台湾由清朝统治的历史时期,自1683年清朝康熙皇帝派遣施琅消灭台湾明郑时期的东宁王国政权起,至1895年4月清朝与大日本帝国签订《马关条约》将台湾割让予日本为止,共计212年,是台湾历史上统治持续时间最长,且唯一超过百年的政权,但清朝政府从未将台湾全岛纳入台湾清治时期行政区划之中。
台湾清治时期,又称为清领时期,是指台湾由清朝统治的历史时期,自1683年清朝康熙皇帝派遣施琅消灭台湾明郑时期的东宁王国政权起,至1895年4月清朝与大日本帝国签订《马关条约》将台湾割让予日本为止,共计212年,是台湾历史上统治持续时间最长,且唯一超过百年的政权,但清朝政府从未将台湾全岛纳入台湾清治时期行政区划之中。
台湾清治时期,又称为清领时期,是指台湾由清朝统治的历史时期,自1683年清朝康熙皇帝派遣施琅消灭台湾明郑时期的东宁王国政权起,至1895年4月清朝与大日本帝国签订《马关条约》将台湾割让予日本为止,共计212年,是台湾历史上统治持续时间最长,且唯一超过百年的政权,但清朝政府从未将台湾全岛纳入台湾清治时期行政区划之中。
台湾清治时期,又称为清领时期,是指台湾由清朝统治的历史时期,自1683年清朝康熙皇帝派遣施琅消灭台湾明郑时期的东宁王国政权起,至1895年4月清朝与大日本帝国签订《马关条约》将台湾割让予日本为止,共计212年,是台湾历史上统治持续时间最长,且唯一超过百年的政权,但清朝政府从未将台湾全岛纳入台湾清治时期行政区划之中。
台湾清治时期,又称为清领时期,是指台湾由清朝统治的历史时期,自1683年清朝康熙皇帝派遣施琅消灭台湾明郑时期的东宁王国政权起,至1895年4月清朝与大日本帝国签订《马关条约》将台湾割让予日本为止,共计212年,是台湾历史上统治持续时间最长,且唯一超过百年的政权,但清朝政府从未将台湾全岛纳入台湾清治时期行政区划之中。
台湾清治时期,又称为清领时期,是指台湾由清朝统治的历史时期,自1683年清朝康熙皇帝派遣施琅消灭台湾明郑时期的东宁王国政权起,至1895年4月清朝与大日本帝国签订《马关条约》将台湾割让予日本为止,共计212年,是台湾历史上统治持续时间最长,且唯一超过百年的政权,但清朝政府从未将台湾全岛纳入台湾清治时期行政区划之中。
台湾清治时期,又称为清领时期,是指台湾由清朝统治的历史时期,自1683年清朝康熙皇帝派遣施琅消灭台湾明郑时期的东宁王国政权起,至1895年4月清朝与大日本帝国签订《马关条约》将台湾割让予日本为止,共计212年,是台湾历史上统治持续时间最长,且唯一超过百年的政权,但清朝政府从未将台湾全岛纳入台湾清治时期行政区划之中。
台湾清治时期,又称为清领时期,是指台湾由清朝统治的历史时期,自1683年清朝康熙皇帝派遣施琅消灭台湾明郑时期的东宁王国政权起,至1895年4月清朝与大日本帝国签订《马关条约》将台湾割让予日本为止,共计212年,是台湾历史上统治持续时间最长,且唯一超过百年的政权,但清朝政府从未将台湾全岛纳入台湾清治时期行政区划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