吠檀多派 编辑
吠檀多,也称后弥曼差;梵文名由Veda和anta两个词组成,意为“吠陀的终极”,是被视为正统的古印度六派哲学之一,是影响最大的一派。《吠陀》经典即此派的理论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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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瓦米 ,又译为娑婆弥、沙瓦米、大师、尊者、师等,是印度教出家人称呼,通常指苦行僧、瑜伽士。吠檀多派也常用它作为印度教圣人的称谓,有变形Swamiji。
在印度宗教中,解脱,意即“解放”,是印度宗教的重要神学与哲学概念,指生命个体能够脱离世间生死轮回及其带来的各种苦,印度教、耆那教与佛教皆继承了这个观念,但在理论上有不同的见解。印度教吠檀多派认为达到梵我境界即是解脱。佛教则认为依靠修行转生到天界并不能完全从轮回中解脱,必须依照四圣谛、十二因缘、三无漏学来修行,达到阿罗汉圣果或正等正觉佛陀的两种涅槃方可脱离轮回。具体的方做法有许多种,如印度教讲禅定、瑜伽、诵咒语等,佛教讲诵陀罗尼咒、念佛、禅定等,依各教派传承而定。
我,梵文名词,意为真正的我,内在的自我,与自我、心及具身存在不同,此词指纯粹的意识,为了获得解脱,人须要获得自我知识。这个术语起源自吠陀宗教,在古印度六派哲学中普遍被接受,被视为是轮回的根基,后被印度教承袭。在印度哲学中,特别是在印度教中的吠檀多派,梵与我合一,是古印度所指的终极实在,是超越和不可规范的唯一实在,被视为是精神与物质的第一原理、第一因。佛教不认可这种学说,主张一切法无我。古代汉译典籍中就将其译为“我”,不与普通的人称指代加以区别化,现代常译为“梵我”以示区别,也有意译为主体,或俗称的灵魂。
我,梵文名词,意为真正的我,内在的自我,与自我、心及具身存在不同,此词指纯粹的意识,为了获得解脱,人须要获得自我知识。这个术语起源自吠陀宗教,在古印度六派哲学中普遍被接受,被视为是轮回的根基,后被印度教承袭。在印度哲学中,特别是在印度教中的吠檀多派,梵与我合一,是古印度所指的终极实在,是超越和不可规范的唯一实在,被视为是精神与物质的第一原理、第一因。佛教不认可这种学说,主张一切法无我。古代汉译典籍中就将其译为“我”,不与普通的人称指代加以区别化,现代常译为“梵我”以示区别,也有意译为主体,或俗称的灵魂。
商羯罗,婆罗门教吠檀多派的集大成者、不二论宣示者。他属南布迪里婆罗门种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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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瓦米 ,又译为娑婆弥、沙瓦米、大师、尊者、师等,是印度教出家人称呼,通常指苦行僧、瑜伽士。吠檀多派也常用它作为印度教圣人的称谓,有变形Swamiji。
我,梵文名词,意为真正的我,内在的自我,与自我、心及具身存在不同,此词指纯粹的意识,为了获得解脱,人须要获得自我知识。这个术语起源自吠陀宗教,在古印度六派哲学中普遍被接受,被视为是轮回的根基,后被印度教承袭。在印度哲学中,特别是在印度教中的吠檀多派,梵与我合一,是古印度所指的终极实在,是超越和不可规范的唯一实在,被视为是精神与物质的第一原理、第一因。佛教不认可这种学说,主张一切法无我。古代汉译典籍中就将其译为“我”,不与普通的人称指代加以区别化,现代常译为“梵我”以示区别,也有意译为主体,或俗称的灵魂。
我,梵文名词,意为真正的我,内在的自我,与自我、心及具身存在不同,此词指纯粹的意识,为了获得解脱,人须要获得自我知识。这个术语起源自吠陀宗教,在古印度六派哲学中普遍被接受,被视为是轮回的根基,后被印度教承袭。在印度哲学中,特别是在印度教中的吠檀多派,梵与我合一,是古印度所指的终极实在,是超越和不可规范的唯一实在,被视为是精神与物质的第一原理、第一因。佛教不认可这种学说,主张一切法无我。古代汉译典籍中就将其译为“我”,不与普通的人称指代加以区别化,现代常译为“梵我”以示区别,也有意译为主体,或俗称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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