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 编辑
国家宪法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实施六十年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设立的宪法宣传教育日。2014年12月4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个国家宪法日。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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