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简称《基本法》或《香港基本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自1997年7月1日起,取代了香港殖民地史《英皇制诰》及《皇室训令》的地位,确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下香港的高度自治地位,香港立法会、香港特区政府和香港司法机构组成办法、权力和责任及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关系等。
香港2020前身为民间策发会,于2013年4月24日由陈方安生成立,为一个香港政治组织,旨在推动香港民主香港政治制度改革,提供平台收集香港社会对双普选的意见,再向香港政府提出,并且争取“真普选”;表明最终方案必须坚守联合国制定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基本法》普及平等原则,期望于同年之内提出政治制度改革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简称《基本法》或《香港基本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自1997年7月1日起,取代了香港殖民地史《英皇制诰》及《皇室训令》的地位,确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下香港的高度自治地位,香港立法会、香港特区政府和香港司法机构组成办法、权力和责任及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关系等。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旨在保护个人政治自由免受政府和私人组织的侵犯,保障个人能够参与国家的公民和政治生活,享有平等的权利,不受歧视或政治压迫。现时社会大部分国家制定的宪法或基本法均保障个人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简称《基本法》或《香港基本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自1997年7月1日起,取代了香港殖民地史《英皇制诰》及《皇室训令》的地位,确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下香港的高度自治地位,香港立法会、香港特区政府和香港司法机构组成办法、权力和责任及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关系等。
宪法或称国法、国家基本法、宪章或宪制文件等,是国家的根本法也是基本原理或既定判决先例的法源授权总基础,构成政体、组织或法律主体的法律基础,决定国家治理方向。 宪法因而是一个主权国家、政治实体或地区、自治地区、联邦制国家的联邦州或国际组织及其成员的最基本法律。在某些情境下,基本法与宪法有相同的法律地位。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旨在保护个人政治自由免受政府和私人组织的侵犯,保障个人能够参与国家的公民和政治生活,享有平等的权利,不受歧视或政治压迫。现时社会大部分国家制定的宪法或基本法均保障个人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主权是一个国家对其管辖区域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权力。简言之,即为“自主自决”的最高权威。是对内行政、立法、司法的权力来源,也是对外交往保持独立自主的一种力量和意志。主权的法律形式对内常规定于宪法或基本法中,对外则是国际的相互承认。因此它也是国家最基本的特征之一。国家主权的丧失往往意味着国家的解体或灭亡。
王振民,男,河南新密人,中国法学家,清华大学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郑州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学、行政法学、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宪制性法律是国家定义其行政机构、立法机构及司法机构之间关系的法律,其名称可能是宪法、基本法或是其他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