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不敬 编辑
不敬罪,又称大不敬、冒犯国王罪或冒犯君主罪,指侵犯大公国王皇帝君主名誉尊严的一种罪名。可以旁及王室皇族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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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讳是中国历史上,必须回避君主、长辈等贵人的“名讳”的一种习惯,通常只限于君主、长辈等贵人之本名,字号的避讳则较少见,在言谈和书写时,遇到君主、尊长等贵人的名讳一律要回避,可以用其他字代换,或是刻意将该字缺笔;取名时,不能取他们的名讳中字甚或同音的字;否则,可能触犯大不敬之罪。陆容《菽园杂记》称,“民间俗讳各处有之,吴中为甚。”这种习惯也曾经适用于汉字文化圈内中国的临近国家,例如日本、朝鲜半岛、越南、琉球国。
避讳是中国历史上,必须回避君主、长辈等贵人的“名讳”的一种习惯,通常只限于君主、长辈等贵人之本名,字号的避讳则较少见,在言谈和书写时,遇到君主、尊长等贵人的名讳一律要回避,可以用其他字代换,或是刻意将该字缺笔;取名时,不能取他们的名讳中字甚或同音的字;否则,可能触犯大不敬之罪。陆容《菽园杂记》称,“民间俗讳各处有之,吴中为甚。”这种习惯也曾经适用于汉字文化圈内中国的临近国家,例如日本、朝鲜半岛、越南、琉球国。
避讳是中国历史上,必须回避君主、长辈等贵人的“名讳”的一种习惯,通常只限于君主、长辈等贵人之本名,字号的避讳则较少见,在言谈和书写时,遇到君主、尊长等贵人的名讳一律要回避,可以用其他字代换,或是刻意将该字缺笔;取名时,不能取他们的名讳中字甚或同音的字;否则,可能触犯大不敬之罪。陆容《菽园杂记》称,“民间俗讳各处有之,吴中为甚。”这种习惯也曾经适用于汉字文化圈内中国的临近国家,例如日本、朝鲜半岛、越南、琉球国。
避讳是中国历史上,必须回避君主、长辈等贵人的“名讳”的一种习惯,通常只限于君主、长辈等贵人之本名,字号的避讳则较少见,在言谈和书写时,遇到君主、尊长等贵人的名讳一律要回避,可以用其他字代换,或是刻意将该字缺笔;取名时,不能取他们的名讳中字甚或同音的字;否则,可能触犯大不敬之罪。陆容《菽园杂记》称,“民间俗讳各处有之,吴中为甚。”这种习惯也曾经适用于汉字文化圈内中国的临近国家,例如日本、朝鲜半岛、越南、琉球国。
避讳是中国历史上,必须回避君主、长辈等贵人的“名讳”的一种习惯,通常只限于君主、长辈等贵人之本名,字号的避讳则较少见,在言谈和书写时,遇到君主、尊长等贵人的名讳一律要回避,可以用其他字代换,或是刻意将该字缺笔;取名时,不能取他们的名讳中字甚或同音的字;否则,可能触犯大不敬之罪。陆容《菽园杂记》称,“民间俗讳各处有之,吴中为甚。”这种习惯也曾经适用于汉字文化圈内中国的临近国家,例如日本、朝鲜半岛、越南、琉球国。
朱高煦,乃明成祖朱棣第二子,封汉王,后高煦之乱失败,还对明宣宗大不敬,宣宗一怒之下,将其炮烙而死。
避讳是中国历史上,必须回避君主、长辈等贵人的“名讳”的一种习惯,通常只限于君主、长辈等贵人之本名,字号的避讳则较少见,在言谈和书写时,遇到君主、尊长等贵人的名讳一律要回避,可以用其他字代换,或是刻意将该字缺笔;取名时,不能取他们的名讳中字甚或同音的字;否则,可能触犯大不敬之罪。陆容《菽园杂记》称,“民间俗讳各处有之,吴中为甚。”这种习惯也曾经适用于汉字文化圈内中国的临近国家,例如日本、朝鲜半岛、越南、琉球国。
避讳是中国历史上,必须回避君主、长辈等贵人的“名讳”的一种习惯,通常只限于君主、长辈等贵人之本名,字号的避讳则较少见,在言谈和书写时,遇到君主、尊长等贵人的名讳一律要回避,可以用其他字代换,或是刻意将该字缺笔;取名时,不能取他们的名讳中字甚或同音的字;否则,可能触犯大不敬之罪。陆容《菽园杂记》称,“民间俗讳各处有之,吴中为甚。”这种习惯也曾经适用于汉字文化圈内中国的临近国家,例如日本、朝鲜半岛、越南、琉球国。
避讳是中国历史上,必须回避君主、长辈等贵人的“名讳”的一种习惯,通常只限于君主、长辈等贵人之本名,字号的避讳则较少见,在言谈和书写时,遇到君主、尊长等贵人的名讳一律要回避,可以用其他字代换,或是刻意将该字缺笔;取名时,不能取他们的名讳中字甚或同音的字;否则,可能触犯大不敬之罪。陆容《菽园杂记》称,“民间俗讳各处有之,吴中为甚。”这种习惯也曾经适用于汉字文化圈内中国的临近国家,例如日本、朝鲜半岛、越南、琉球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