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成功攻台之役,是1661年3月底到1662年2月初之间的一场发生于台湾西南沿海的战争,主要战场包括赤嵌、台江内海、大员等处;该役明延平郡王郑成功率25,000大军由金门航渡台湾海峡,由鹿耳门水道进入台江内海,先攻占普罗民遮城,然后围攻热兰遮城,终于迫使荷兰东印度公司守军实质投降、退出台湾。
滨田弥兵卫事件,是一件日本宽永五年发生于荷兰荷属东印度公司统治下的大员与日本朱印船船长之间因贸易冲突所导致的武装挟持事件。日本称为大员事件或奴易兹事件。1628年6月29日,第三任台湾长官努易兹、其6岁长子劳伦斯、通译法兰索斯·卡隆等人,在热兰遮城被日本朱印船船长滨田弥兵卫与一百多名同行日人武装挟持,直到7月5日双方达成协议。
加禄堂是台湾历史上曾经存在的台湾原住民排湾族女王国,位于今日屏东县枋山乡加禄一带。台湾荷兰统治时期荷兰人称之“卡地曼”,属于当时福尔摩沙十一郡省之一,划分在南部地方会议区内。根据记载,该国由女王统治,后来与一名地方的王子结婚。统治者友善接受基督徒,被荷兰人称为“善妇”。荷兰军队经过其领地时,她会提供粮食,并且曾经前往大员。
台南市历史是关于台南及其周边地区的历史。大约3000年前,在台南出现了拥有稻作技术的左镇人文化,其后两千多年来,一直为西拉雅族的世居地。在16世纪的大航海时代,台南开始出现小型汉人聚落,亦有来自中国东南沿海的海贼出没。17世纪初,荷兰东印度公司从巴达维亚前来,与明朝及江户幕府进行贸易,原先欲占领澎湖作为贸易基地,但因为遭明朝将领沈有容谕退,转而前往邻近的台湾,寻找合适的贸易基地。1624年,荷兰人来到适宜设置港口的台江内海后,设立了大员。此后经过明郑时期与清朝的发展,二百余年来台南一直是全台首邑。
康熙平定台湾是指康熙帝在继位后对明郑使用战争与谈判手段,最终将大员纳入清朝版图的过程。从公元1662年郑成功在台湾逝世,郑经继位,到1683年清朝成功驱逐明郑,清朝与明郑先后进行了10次和谈,前9次都失败了,最后一次清朝使用了武力手段,以战逼和,在澎湖海战大捷后大兵压境,使明郑投降,并将台湾明郑时期划归福建省台厦道,正式收入版图。。
台江内海为17世纪台湾南部的一座大潟湖,简称,“内海”则为台语“潟湖”之意。此湖位于台南海岸边,是为台南市外海沙洲与海岸线中间所围绕而成,长度约为数十公里。而内海中最大岛屿为大员。
荷兰在台湾之平定行动是1635年至1636年间,荷兰东印度公司为了平定台湾岛西南部的西拉雅族原住民部落的反抗行动,而在台湾荷兰统治时期所进行一系列的军事暨外交行动。在此之前,荷兰自1625年占领台湾以来已有十一年的时间,但其在台湾的实质统治范围只有在大员一鲲鯓所筑的热兰遮城,以及与荷兰结盟的新港社。
东宁是17世纪郑氏以南明延平王的身份于大员地区的藩王政权称号。对于“东宁”一词的地位,当代学者之间有着相左的见解,有人称之为郑成功家族的“国号”,也有人称之为台湾在郑氏统治下的“总地号”。东宁此一名称,在郑氏降清灭亡后仍持续被使用至今,成为台湾社会的一道历史痕迹。
大员之役,为发生在明朝海商、佛朗机买办代表刘香与荷兰东印度公司之间的一场战役。此战发生于于1634年4月8日,主要战场在今台湾台南市大员,以及热兰遮城一带。这场战役被视为是荷兰人奠定荷属福尔摩沙政权稳定的关键一战。
丁未漂人事件,是指公元1667年漂流至朝鲜的95名在大员与日本对渡的东宁国男女官商全数由朝鲜押送至清朝杀害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