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共管理 编辑
新公共管理是一种用于地方政府公共服务的方法,它起源于1991年英国澳大利亚学者Hood和Jackson,着重于顾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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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人,为公法人的一种,乃新公共管理风潮下的产物。为因应公共事务的庞大与复杂性,原本由政府组织负责的公共事务经执行后被普遍认为不适合再以政府组织继续运作,而牵涉的公共层面又不适合以财团法人形式为之,遂有“行政法人”的设置。在日本称之为“独立行政法人”;在英国称为“Executive agency”,多被翻译为政署;台湾的行政法人,翻译为public body。
行政法人,为公法人的一种,乃新公共管理风潮下的产物。为因应公共事务的庞大与复杂性,原本由政府组织负责的公共事务经执行后被普遍认为不适合再以政府组织继续运作,而牵涉的公共层面又不适合以财团法人形式为之,遂有“行政法人”的设置。在日本称之为“独立行政法人”;在英国称为“Executive agency”,多被翻译为政署;台湾的行政法人,翻译为public bo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