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文汉字 编辑
日本汉字,又称日语汉字、日文汉字,是书写日语时所使用的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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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国宪法》是日本现行宪法,简称为《战后宪法》、《和平宪法》、《昭和宪法》,1946年11月3日公布、1947年5月3日起施行。该宪法是日本政府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投降之后的同盟国军事占领日本所制定的,以取代原有的《大日本帝国宪法》,其中驻日盟军总司令部在该宪法的撰写中居于主导的角色。由于施行以来从未修改,因此仍存有昔日在日语上使用的习惯,例如保留历史假名遣、内文的日文汉字以旧字体书写等。
环山,台湾地名,在大甲溪水系上游,司界兰溪汇入伊卡丸溪的汇流口东南方河阶平台上,位于台中市和平区平等里,地处四面环山,故而得名。此地世居有台湾原住民泰雅族的部落与流域群“”,台湾日治时期以日文汉字“志佳阳”、万叶假名“司加耶武”等词转写,又称为“新社”,属赛考列克群泰雅族,也有以汉字“斯卡瑶”转写。现汉名环山为志佳阳社本社上、下部落所在,与邻近的部落松茂等部落合称为志佳阳群。
赛考列克群泰雅族的马立巴群,从北港溪上游的原居地向北迁移到大甲溪上游谷地定居之后,志佳阳社即以溪中盛产樱花钩吻鲑及拥有广大的猎场,而成为最重要的聚落之一。
泰雅语意为“鹿多、老人饱食鹿肠”物产丰富,猎物不虞匮乏;另有说法为一词的变词,因族人在此种了许多的细竹;又有另一说是源自于泰雅语,意为下坡,因部落位居道路下方、溪谷之上。。
日治时开辟埤亚南越道路,在设立“”。部落西北方所依托的高耸三角山峰,日人即以部落名命名为志佳阳大山。
日本画是指日本的传统绘画艺术。历史可以追溯至史前时期,由绳文时代的陶器及弥生时代的铜铎当中可以看出简单的几何图案设计。在古坟时代的不少古坟中发现的壁画亦表现出几何或象征的设计。而其后引入的日文汉字、中国的政府管理模式,与及在飞鸟时代引入佛教后,日本由中国输入不少艺术制品,而本土的作品中亦包含了相似的风格。
《日本国宪法》是日本现行宪法,简称为《战后宪法》、《和平宪法》、《昭和宪法》,1946年11月3日公布、1947年5月3日起施行。该宪法是日本政府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投降之后的同盟国军事占领日本所制定的,以取代原有的《大日本帝国宪法》,其中驻日盟军总司令部在该宪法的撰写中居于主导的角色。由于施行以来从未修改,因此仍存有昔日在日语上使用的习惯,例如保留历史假名遣、内文的日文汉字以旧字体书写等。
日本画是指日本的传统绘画艺术。历史可以追溯至史前时期,由绳文时代的陶器及弥生时代的铜铎当中可以看出简单的几何图案设计。在古坟时代的不少古坟中发现的壁画亦表现出几何或象征的设计。而其后引入的日文汉字、中国的政府管理模式,与及在飞鸟时代引入佛教后,日本由中国输入不少艺术制品,而本土的作品中亦包含了相似的风格。
日本画是指日本的传统绘画艺术。历史可以追溯至史前时期,由绳文时代的陶器及弥生时代的铜铎当中可以看出简单的几何图案设计。在古坟时代的不少古坟中发现的壁画亦表现出几何或象征的设计。而其后引入的日文汉字、中国的政府管理模式,与及在飞鸟时代引入佛教后,日本由中国输入不少艺术制品,而本土的作品中亦包含了相似的风格。
杨双子是一名台湾小说家、大众文学与次文化研究者。本名杨若慈,台中市乌日区人。“杨双子”为她与双胞胎妹妹杨若晖的共用笔名,“子”为日文汉字的双胞胎,因妹妹考据日本时代的历史,因此特意选用日文汉字再冠上两人的姓氏。
玉穗山,布农语为、,台湾日治以音近日文汉字/转译布农语,为台湾中央山脉一座著名的高山,标高3,045米,山顶设有三等7527号三角点,位在中央山脉云峰往西延伸的支棱,座落于高雄市桃源区梅山里,玉山国家公园的范围内。东方隔着下降将近1000米深的狭窄鞍部约4公里处连接云峰,北方隔着荖浓溪与约8.5公里外玉山山脉的南玉山相望,由西侧、北侧荖浓溪及南侧拉库音溪所围绕。
布农语意为“露珠”,形容山形呈圆珠状,而山容整体刚好有如早晨清新的露珠滴落时的状态,为位在荖浓溪及拉库音溪上游布农族部落“玉穗社”背后依托的山头,社名由山名而来。台湾日治时玉穗社在“大分事件”之后,期间又发生“郡大社脱出事件”、“大关山事件”,成为“全台最后未归顺蕃”布农英雄拉荷·阿雷近二十年间的长期抗日根据基地。玉穗山标高超过三千米、又有基点、又为名山,却未入选台湾百岳。
在部分官方的地图中,因字形与日文汉字“”非常相近,此山被误标成“玉德山”。
日本画是指日本的传统绘画艺术。历史可以追溯至史前时期,由绳文时代的陶器及弥生时代的铜铎当中可以看出简单的几何图案设计。在古坟时代的不少古坟中发现的壁画亦表现出几何或象征的设计。而其后引入的日文汉字、中国的政府管理模式,与及在飞鸟时代引入佛教后,日本由中国输入不少艺术制品,而本土的作品中亦包含了相似的风格。
《日本国宪法》是日本现行宪法,简称为《战后宪法》、《和平宪法》、《昭和宪法》,1946年11月3日公布、1947年5月3日起施行。该宪法是日本政府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投降之后的同盟国军事占领日本所制定的,以取代原有的《大日本帝国宪法》,其中驻日盟军总司令部在该宪法的撰写中居于主导的角色。由于施行以来从未修改,因此仍存有昔日在日语上使用的习惯,例如保留历史假名遣、内文的日文汉字以旧字体书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