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国宪法 编辑
《日本国宪法》是日本现行宪法,简称为《战后宪法》、《和平宪法》、《昭和宪法》,1946年11月3日公布、1947年5月3日起施行。该宪法是日本政府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投降之后的同盟国军事占领日本所制定的,以取代原有的《大日本帝国宪法》,其中驻日盟军总司令部在该宪法的撰写中居于主导的角色。由于施行以来从未修改,因此仍存有昔日在日语上使用的习惯,例如保留历史假名遣、内文的日文汉字旧字体书写等。
1
相关
日本国政府是日本的国家权力政府,日语口语常直接以“政府”称之,日本法律上则多以“国家”代称。通常指中央政府行政部门,但广义上也包括中央立法部门与中央司法部门。目前日本的政府架构奠基于《日本国宪法》,施行内阁制,行政权属于日本内阁总理大臣领导的日本内阁,立法权属于国会,司法权则属于各级日本裁判所。
天皇是日本的君主,为当今世界唯一还在使用“皇帝”头衔的国家元首,以其为首的日本皇室则是目前世界最古老的王室。在1890年至1947年期间施行的《大日本帝国宪法》明文规定天皇为日本的国家元首;之后接续施行至今的《日本国宪法》则定义其为国家及国民整体的象征,为“有名无实”的虚位元首,主要职责是任命内阁总理大臣、批准国务大臣的任免、签署法律与命令、以及进行礼仪性的外交事务等,其中由宪法规定的职责统称为“国事行为”。
日本的政治以日本国宪法所规定的体制为基础运行。因此,日本是以立宪主义为基础的国家。另外,日本的司法、行政是以宪法和国会所制定的法律、明文化了的法令为基础运行的。因此,日本是法治的国家。
国会是日本的议会暨最高权力机构,现今依《日本国宪法》第41条、第42条而设置,实施两院制,由相当于下议院的众议院、以及相当于上议院的参议院构成。今众议院议员设465席、参议院议员设245席,选民则为18岁以上的日本国民。
象征天皇制是指在日本国宪法规定之下,天皇作为日本国家以及国民总合象征的制度。
海上自卫队,简称海自,是日本自卫队的海军,也是日本事实上的海军武装,成立于1954年7月1日,全体武职人员称“海上自卫官”。由于现行日本国宪法的限制,因此编制上跟武器都是偏重防卫,原则上不配备具侵略性的舰种以及兵种,编制有限的防卫预算并透明化,其舰队中的中大型水面作战舰船也都会被冠以“护卫舰”的名号。其主要任务是防卫日本领海,1992年开始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
国会是日本的议会暨最高权力机构,现今依《日本国宪法》第41条、第42条而设置,实施两院制,由相当于下议院的众议院、以及相当于上议院的参议院构成。今众议院议员设465席、参议院议员设245席,选民则为18岁以上的日本国民。
日本法律之现代化以欧陆法系为基础。在明治时代初期,欧洲法系——特别是德国与法国的民法典,是日本法律体系的模版。然而在二战后,日本法律体系经历了一次司法改革:对保障人权最重要的宪制性法律和刑事诉讼法依照美国法律模式进行了大规模修改。可以说,日本法律体系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混合体。现行《日本国宪法》是日本战败后于1946年开始实行的,包含了三十一条关于人权的条款,也确立了三权分立。
天皇是日本的君主,为当今世界唯一还在使用“皇帝”头衔的国家元首,以其为首的日本皇室则是目前世界最古老的王室。在1890年至1947年期间施行的《大日本帝国宪法》明文规定天皇为日本的国家元首;之后接续施行至今的《日本国宪法》则定义其为国家及国民整体的象征,为“有名无实”的虚位元首,主要职责是任命内阁总理大臣、批准国务大臣的任免、签署法律与命令、以及进行礼仪性的外交事务等,其中由宪法规定的职责统称为“国事行为”。
参议院是日本国会的上议院,1947年随着《日本国宪法》的施行而成立,前身为贵族院。现有245席,议员任期为6年,每三年对半数议员进行一次改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