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乡人,亦作明乡,旧称明香,狭义上是指越南京族内的一群华人后裔,源自17、18世纪明朝末年至清朝初年间,大批由于战乱或经商而离开中国、辗转迁入越南的华人族群,其中以男性居多。随着明帝国的灭亡,他们当中有许多出于对满清的排斥而请求越南皇帝收留,为后者开拓疆土、从事贸易与农耕。最终,明乡人在当地扎根,与越南女性结婚、繁育后代。由于贡献颇多,朝廷准许他们设立叫做“明香社”的村社组织进行自治。经过数百年的发展,明乡人经历了越南历史、法属印度支那与南越和北越的分裂,在越南留下了许多文化印记,更成为中国、法国、越三方不同时期种族纷争的焦点。由于不断的混血、本土化和强制同化等因素,他们逐渐失去中国国籍、对“中国人”之身份的认同和使用汉语交流的能力,人口也逐渐减少。今天在越南的明乡人已经融入越南文化、改用越南语,大致上改尊越南人习俗,变成越南主体民族的一分子,因而不再被视作越南华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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