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胜军,初名洋枪队,指中国清朝对抗太平天国后期,清官、商出资与英国、美国等外国军官,中国、欧美、南洋等士兵组成的佣兵武力,历任队长为华飞烈、白聚文、中国人戈登。李鸿章曾与这一武装攻占嘉定区、青浦、昆山市、吴江、姑苏、常州、溧阳、吴兴等地,战功彪炳,1864年5月,常胜军与淮军取下常州,有直指金陵的态势,常胜军的声望也达到最高峰,而后解散。
雾社事件是台湾在台湾日治时期1930年昭和5年发生的台湾原住民族武装冲突反日事件,地点位于今南投县仁爱乡雾社。事件起因是赛德克族原住民不满台湾总督府长期苛虐暴政,而由马赫坡社头目莫那·鲁道率领德克达雅群各部落联合起事,袭击由日方建立的样板聚落雾社,趁雾社小学校举行运动会时袭击日本人。事发后立即遭日方调集军警,以飞机、山炮、毒气等武器强力镇压;而起事的赛德克族人虽在袭击成功后即回撤备战,但仍不敌日方的强大武力,身为起事领袖的莫那·鲁道饮弹自尽,参与行动的各部落几遭灭族,数百位族人在宁死不屈下集体自缢,余生者则被日方强制迁至川中岛集中居住与管理。该事件爆发震惊日本政府与国际社会,除了使台湾总督府的理蕃政策遭到重大挑战,并造成时任台湾总督石冢英藏、民政长官人见次郎等高层官员引咎去职。
力量投射是一个用在政治学上的术语,指一个国家可以在远离本土的地方表现出武力和其他一些威胁。这种能力在国际关系是一个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成分。在军事上,与此类似的词是“战力投射”,不可混为一谈。
留守是古代汉字文化圈国家的官职之一,本指“留置驻守”之意。中国隋代以后,临时驻守京师、陪都或险要地区之职,以其义称“留守”,其业务即以军事武力镇守,并被赋予临时的行政权责。
损害,是道德及法律概念。指身体或名誉受到外界的侵袭,因此损失身体功能或尊严减值。侵袭包括武力、诽谤等。
消灭异姓王风潮,指刘邦打败项羽后,汉朝开始的武力削藩风潮。刘邦称帝后,认为异姓王是汉朝的一种威胁,透过战争与整肃,消灭几乎全部的异姓王。从前202年十月至前196年十月,刘邦和吕雉先后捕杀或攻灭燕王臧荼、楚王韩信、赵王张敖、代王陈豨、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新的燕王卢绾。异姓王中唯有长沙王吴臣因势小不构成对刘邦的威胁,而勉强逃过一劫。消灭异姓王之后,刘邦与元老、列侯们订立了白马之盟,规定只有刘姓的宗室可以封王。
西来庵事件,又称余清芳事件、玉井事件、噍吧哖事件,是发生于台湾日治时期大正天皇四年的武力抗日事件,领导人为余清芳、罗俊、江定等人,是台湾日治时期诸多起事之中规模最大、牺牲人数最多的一次,同时也是台湾人第一次以宗教力量大规模武力抗日的重要事件。
枪械训练科于1986年成立,隶属于香港警务处人事及训练处香港警察学院基础训练中心,负责为香港警务人员、其他香港纪律部队以至海外执法机关人员提供符合国际标准的武力、枪械及战术的专业训练;与此同时,举办射击课程等等。
公家是指日本为天皇与朝廷工作的贵族、官员的泛称,本来“公家”两字是用来指天皇或者朝廷,在这个时期,“公家”读作“”或者“”。镰仓时代以后,由于用“武家”来称呼以“武力”为朝廷效劳的幕府将军与守护大名、武士等;与此对应,就用“公家”称呼在“政务”上服务朝廷的贵族。
性虐待或称性猥琐是一个人滥用权力或利用武力或利用他人,无视非自愿人士权利、人权而实施的虐待人类性行为。广义上包括强奸、性骚扰等。犯罪分子则被称为性施虐者或性猥琐者 ,该术语还涵盖成人或更年长的青少年针对儿童涉及两性之间的性刺激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