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高等法院 编辑
法国高等法院是法国旧制度中的行省上诉法院。1789年,法国共有13座高等法院,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巴黎高等法院。英语单词议会便来源于法语单词Parlement,但高等法院并非立法机构。每座高等法院都有十二名乃至更多的上诉法官,而全国共有1100多名上诉法官。高等法院是司法系统中的终审法院,且在许多事务上都有巨大的权力,尤其是在税收方面。由国王颁布的敕令只有在高等法院正式认可并发布后才在各法院的司法辖区里具有法律效力。高等法院的成员被称为法袍贵族,他们买下或继承官位,并独立于国王。
9
图片 0 图片
评论 0 评论
匿名用户 · [[ show_time(comment.timestamp) ]]
[[ nltobr(comment.content) ]]
相关
皮埃尔·布卢赛尔,是法国高等法院的成员,是一位受人民拥戴的政治家,反对法国枢密院首席大臣、红衣主教儒勒·马扎然的新税政策。
勒内·尼古拉·夏尔·奥古斯坦·德·莫普,他是莫朗格莱和布利侯爵,瓦兹河畔布吕伊埃雷子爵, 法国政治家,大法官。曾一度剥夺法国高等法院的政治权力。然而路易十六即位后取消了他的措施,使他失去了可能防止法国大革命爆发的基本制度的改革。
让·巴蒂斯特·德·马肖·达努维尔法国政治家。1721年任职巴黎法国高等法院。1745年担任财政大臣,由于发现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后弗勒里的财源被耗尽,马肖·达努维尔发明了新的税种,对所有人的财产征收二十分之一税,最后改革失败导致法国政府濒临破产。
勒内·尼古拉·夏尔·奥古斯坦·德·莫普,他是莫朗格莱和布利侯爵,瓦兹河畔布吕伊埃雷子爵, 法国政治家,大法官。曾一度剥夺法国高等法院的政治权力。然而路易十六即位后取消了他的措施,使他失去了可能防止法国大革命爆发的基本制度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