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联邦宪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编辑
澳大利亚联邦宪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禁止澳大利亚联邦议会设立国教或是以法律强加任何宗教仪式或禁止信教自由,还规定不能以宗教考试作为出任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公职的先决条件。澳大利亚联邦成立前,各英属殖民地召开制宪大会,经过反复磋商和妥协制订联邦宪法,成立澳大利亚联邦。第一百一十六条以美国宪法中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一条修正案为基础,但内容上存在缩减,没有限制澳大利亚行政区划制订相应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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