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 (清朝) 编辑
省是对清朝行政区划——承宣布政使司的非正式称谓。乾隆以后,逐渐获得政府认可。至晚清时,已形成“汉地十八省”的概念。
3
相关
安徽省,为清朝的内地十八省的一个。此省于乾隆二十九年正式成为清政府的法定行政区单位,为乾隆年间修编大清会典十又八省之一。
直隶省,为清朝的内地一,由明朝的北直隶改制设立。辖区大体为今河北省、北京市和天津市。初称为直隶地方。康熙八年设守道、巡道各一员。雍正二年,设立布政使、按察使二司,乾隆《清会典则例》正式记载为直隶省。中华民国建立初期的1914年,分离出今北京市的前身——京兆地方。1928年,直隶省正式改称河北省。
江苏省,为清朝的内地十八省的一个
东南互保,指清末八国联军时清朝中国东南地区各督抚不理会慈禧太后命令,不与列强宣战,避免与整个清帝国一起陷入战争局面。慈禧太后向各国宣战后,两广总督李鸿章、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闽浙总督许应骙、山东巡抚袁世凯、安徽巡抚王之春、广东巡抚德寿等人,即和外国达成和平协议,他们在东南各省违抗“支持义和团运动”的命令。他们的理由是慈禧的宣战诏书,是义和团“矫诏”,胁持慈禧所下的“乱命”。
湖广省是清朝早期的一个。辖区为今湖北省、湖南省境。
江苏省,为清朝的内地十八省的一个
东南互保,指清末八国联军时清朝中国东南地区各督抚不理会慈禧太后命令,不与列强宣战,避免与整个清帝国一起陷入战争局面。慈禧太后向各国宣战后,两广总督李鸿章、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闽浙总督许应骙、山东巡抚袁世凯、安徽巡抚王之春、广东巡抚德寿等人,即和外国达成和平协议,他们在东南各省违抗“支持义和团运动”的命令。他们的理由是慈禧的宣战诏书,是义和团“矫诏”,胁持慈禧所下的“乱命”。
东南互保,指清末八国联军时清朝中国东南地区各督抚不理会慈禧太后命令,不与列强宣战,避免与整个清帝国一起陷入战争局面。慈禧太后向各国宣战后,两广总督李鸿章、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闽浙总督许应骙、山东巡抚袁世凯、安徽巡抚王之春、广东巡抚德寿等人,即和外国达成和平协议,他们在东南各省违抗“支持义和团运动”的命令。他们的理由是慈禧的宣战诏书,是义和团“矫诏”,胁持慈禧所下的“乱命”。
东南互保,指清末八国联军时清朝中国东南地区各督抚不理会慈禧太后命令,不与列强宣战,避免与整个清帝国一起陷入战争局面。慈禧太后向各国宣战后,两广总督李鸿章、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闽浙总督许应骙、山东巡抚袁世凯、安徽巡抚王之春、广东巡抚德寿等人,即和外国达成和平协议,他们在东南各省违抗“支持义和团运动”的命令。他们的理由是慈禧的宣战诏书,是义和团“矫诏”,胁持慈禧所下的“乱命”。
东南互保,指清末八国联军时清朝中国东南地区各督抚不理会慈禧太后命令,不与列强宣战,避免与整个清帝国一起陷入战争局面。慈禧太后向各国宣战后,两广总督李鸿章、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闽浙总督许应骙、山东巡抚袁世凯、安徽巡抚王之春、广东巡抚德寿等人,即和外国达成和平协议,他们在东南各省违抗“支持义和团运动”的命令。他们的理由是慈禧的宣战诏书,是义和团“矫诏”,胁持慈禧所下的“乱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