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原理 编辑
第一原理,哲学与逻辑名词,是一个最基本的命题或假设,不能被省略或删除,也不能被违反。第一原理相当于是在数学中的公理。最早由亚里士多德提出。
2
相关
现象学模型是一种与现有科学理论一致且能够描述各种现象之经验关系,却又无法直接从相关理论推得的科学模型。也就是说,现象学模型并不能直接由第一原理所推得。现象学模型并不能解释诸多物理量之间的互动关系,而仅仅只能用以描述——那些实验数据所无法解释的——关系本身。回归分析通常被用以建立作为现象学模型的概率模型。
我,梵文名词,意为真正的我,内在的自我,与自我、心及具身存在不同,此词指纯粹的意识,为了获得解脱,人须要获得自我知识。这个术语起源自吠陀宗教,在古印度六派哲学中普遍被接受,被视为是轮回的根基,后被印度教承袭。在印度哲学中,特别是在印度教中的吠檀多派,梵与我合一,是古印度所指的终极实在,是超越和不可规范的唯一实在,被视为是精神与物质的第一原理、第一因。佛教不认可这种学说,主张一切法无我。古代汉译典籍中就将其译为“我”,不与普通的人称指代加以区别化,现代常译为“梵我”以示区别,也有意译为主体,或俗称的灵魂。
我,梵文名词,意为真正的我,内在的自我,与自我、心及具身存在不同,此词指纯粹的意识,为了获得解脱,人须要获得自我知识。这个术语起源自吠陀宗教,在古印度六派哲学中普遍被接受,被视为是轮回的根基,后被印度教承袭。在印度哲学中,特别是在印度教中的吠檀多派,梵与我合一,是古印度所指的终极实在,是超越和不可规范的唯一实在,被视为是精神与物质的第一原理、第一因。佛教不认可这种学说,主张一切法无我。古代汉译典籍中就将其译为“我”,不与普通的人称指代加以区别化,现代常译为“梵我”以示区别,也有意译为主体,或俗称的灵魂。
理论物理学中,时间问题乃广义相对论与量子力学间对于时间的概念冲突。量子力学中,时间的流动被视为绝对与同一的;广义相对论中,时间的流动则是相对且受到环境的影响。此一问题涉及了物理学中,时间究竟为何?它是否是一真实存在、独一的现象。另外时间似乎只有单方向的流动也是一个探讨的主题,尽管目前不存在有一微观的物理定律要求时间的单一流向。对巨观系统来说,时间的流向则直接连结到一些第一原理,比如热力学第二定律。
我,梵文名词,意为真正的我,内在的自我,与自我、心及具身存在不同,此词指纯粹的意识,为了获得解脱,人须要获得自我知识。这个术语起源自吠陀宗教,在古印度六派哲学中普遍被接受,被视为是轮回的根基,后被印度教承袭。在印度哲学中,特别是在印度教中的吠檀多派,梵与我合一,是古印度所指的终极实在,是超越和不可规范的唯一实在,被视为是精神与物质的第一原理、第一因。佛教不认可这种学说,主张一切法无我。古代汉译典籍中就将其译为“我”,不与普通的人称指代加以区别化,现代常译为“梵我”以示区别,也有意译为主体,或俗称的灵魂。
我,梵文名词,意为真正的我,内在的自我,与自我、心及具身存在不同,此词指纯粹的意识,为了获得解脱,人须要获得自我知识。这个术语起源自吠陀宗教,在古印度六派哲学中普遍被接受,被视为是轮回的根基,后被印度教承袭。在印度哲学中,特别是在印度教中的吠檀多派,梵与我合一,是古印度所指的终极实在,是超越和不可规范的唯一实在,被视为是精神与物质的第一原理、第一因。佛教不认可这种学说,主张一切法无我。古代汉译典籍中就将其译为“我”,不与普通的人称指代加以区别化,现代常译为“梵我”以示区别,也有意译为主体,或俗称的灵魂。
哲学语言是任何由第一原理构建的人造语言,如逻辑语言,但可能需要绝对完美或超越甚至神秘真理的强烈主张,而不是对实用目标的满足。哲学语言在近世很流行,部分原因是为了恢复失去的亚当或神圣语言。理想语言这个术语有时被近似地同义使用,尽管像道本语这样的现代哲学语言不太可能涉及如此崇高的完美主张。它可能被称为纯意识形态的语言。语言的公理和语法与今天常用的语言不同。
在哲学,与感官相比,可理解性是指从心灵理解的部分。可理解的方法是思考思想本身,或从人的思想反思自己。柏拉图提到了数学、绝对、第一原理、逻辑演绎推理和辩证法均为可理解的领域。思考可理解性的领域不一定需要任何视觉图像、感官印象和精神内容的物质原因。勒内·笛卡尔提到了这种思考自己的思想方法,而没有感觉上的幻想。伊曼努尔·康德对先验与后验知识也有类似的主张,但先验知识被认为与经验的内容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