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游说 编辑
美国游说指的是美国利益团体雇佣人脉广泛的专业倡导者——通常是律师——在美国国会等决策机构为特定立法进行论证、争辩等有偿活动。这是一个极具争议的现象,美国民众及新闻记者常以负面眼光看待此事, 一些评论家将此描述为合法的贿赂权力寻租及敲诈勒索。 虽然游说活动受到广泛而复杂的规则约束,如果不遵守这些规则将由可能导致监禁等惩处;但是法院的裁决已经将游说活动解释为受《美国宪法》“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保护的两项自由,即:言论自由集会自由。自1970年代以来,美国的游说活动在游说从业人数和游说预算规模等方面大幅增长,并成为许多人批评美国统治方式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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