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秘书处 编辑
联合国秘书处是联合国六个主要机构之一,与联合国大会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联合国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共同维系联合国运作,是联合国主要的行政机构。秘书处的重要职责是拟定联合国各个合议与决策执行机构的议程,以及实际执行决策。秘书处的首长是联合国秘书长,由大会任命,一般也被视为联合国的行政首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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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宪章》规定,联合国有六大主要机构:联合国大会、安全理事会、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联合国托管理事会、联合国秘书处和国际法院。其中,托管理事会随着联合国最后一块托管领土帕劳的独立,于1994年停止运作。
联合国秘书长联合国秘书处的长官,由于联合国秘书处是联合国的行政机构,故该职被视为联合国的行政首长。依照《联合国宪章》,秘书长是由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推荐,负责秘书处的工作,将其认为可能威胁国家和平和安全的任何事项提请安理会关注,并执行安理会、联合国大会和其他主要机构托付的“其它职务”。在世界舞台上,联合国秘书长往往被看作联合国的象征,联合国秘书长也利用这一身份从事各种活动。
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联合国秘书处驻瑞士日内瓦的一个办事处,是规模仅次于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的联合国机构,又称为联合国欧洲总部。办事处的主要办公场所为前国际联盟总部万国宫。办事处由一名总干事直接向联合国秘书长负责。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1730号决议,是联合国安理会于2006年12月19日在第5599次会议上一致通过的一项决议。该决议制定了对受到联合国安理会决议制裁国家、个人和实体的除名程序,使得这些国家、个人和实体可以通过联合国秘书长在联合国秘书处内任命的协调人提交解除制裁的申请。这个议案是阿根廷、丹麦、俄罗斯、美国、英国、法国、日本、秘鲁、斯洛伐克和希腊10个成员国提交的。
联合国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高级代表办公室联合国秘书处的附属机构,主要业务是协调联合国及全球资源,帮助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与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于2001年依联合国56/277号决议设立。
联合国常务副秘书长联合国秘书处的一个事务首长,为联合国秘书长的副手。这一职位是在第七任秘书长科菲·安南的提议下,于199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第51/12B号决议》所设立。虽然常务副秘书长在联合国秘书处地位仅次于秘书长,但并不影响《联合国宪章》规定的秘书长职务。
联合国审计委员会成立于1946年,是联合国重要的专家机构,主要负责对联合国组织的账目、资金和项目进行外部审计,并通过联合国行政与预算问题咨询委员会向联合国大会报告审计结果及建议。审计委员会的审计对象包括联合国秘书处、开发计划署、儿童基金会、环境署、人口基金、维和行动等23个机构及项目。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1730号决议,是联合国安理会于2006年12月19日在第5599次会议上一致通过的一项决议。该决议制定了对受到联合国安理会决议制裁国家、个人和实体的除名程序,使得这些国家、个人和实体可以通过联合国秘书长在联合国秘书处内任命的协调人提交解除制裁的申请。这个议案是阿根廷、丹麦、俄罗斯、美国、英国、法国、日本、秘鲁、斯洛伐克和希腊10个成员国提交的。
联合国外层空间事务厅是联合国秘书处的一个旨在推动并促进国际和平合作开发外层空间领域的办公室。其致力于建立和加强外太空活动的法律监管,并协助发展中国家利用空间科学技术进行可持续的社会经济发展。
联合国人道事务协调厅是联合国秘书处的下属机构,根据1991年12月第46届联合国大会第182号联合国大会决议成立,其前身为1972年成立的联合国灾难援助协调办公室。该项决议旨在强化联合国处理紧急事故和自然灾害时的应变能力。在此之前,联合国也曾成立功能类似的人道事务部。1998年,联合国将灾难援助协调办公室与人道事务部合并,改组为人道事务协调厅,将自然灾害与人道协助应对整并为同一个部门。此外,人道事务协调厅也是联合国发展集团的观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