臬司 编辑
按察使,是中国日本朝鲜官职,明朝清朝时为正三品。“按察使”一名始见于唐朝。原为监察性质的官职,近于御史,后逐渐偏向司法官
2
相关
提刑按察司是元朝、明朝、清朝三代设立在省一级的司法部门,主管一省的刑名、诉讼事务。明清时是中央监察机关——都察院在地方的分支机构,对地方官员行使监察权。主管为提刑按察使或称为按察使。简称臬台、臬司,官位为三品。
提刑按察司是元朝、明朝、清朝三代设立在省一级的司法部门,主管一省的刑名、诉讼事务。明清时是中央监察机关——都察院在地方的分支机构,对地方官员行使监察权。主管为提刑按察使或称为按察使。简称臬台、臬司,官位为三品。
提刑按察司是元朝、明朝、清朝三代设立在省一级的司法部门,主管一省的刑名、诉讼事务。明清时是中央监察机关——都察院在地方的分支机构,对地方官员行使监察权。主管为提刑按察使或称为按察使。简称臬台、臬司,官位为三品。
提刑按察司是元朝、明朝、清朝三代设立在省一级的司法部门,主管一省的刑名、诉讼事务。明清时是中央监察机关——都察院在地方的分支机构,对地方官员行使监察权。主管为提刑按察使或称为按察使。简称臬台、臬司,官位为三品。
提刑按察司是元朝、明朝、清朝三代设立在省一级的司法部门,主管一省的刑名、诉讼事务。明清时是中央监察机关——都察院在地方的分支机构,对地方官员行使监察权。主管为提刑按察使或称为按察使。简称臬台、臬司,官位为三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