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大法官 编辑
大不列颠大法官,通称大法官,是英国政府内一个高级和重要的官位。大法官在一众国务重臣中排行第二,有关任命都由英国首相提出意见,再由英国君主委任。在1707年英国1707年联合法案以前,此职位曾分别为“英格兰大法官”及“苏格兰大法官”执掌。现任大法官兼司法大臣是蓝韬文
5
图片 0 图片
评论 0 评论
匿名用户 · [[ show_time(comment.timestamp) ]]
[[ nltobr(comment.content) ]]
相关
行政主导,原意即前任英国大法官昆汀·霍格,圣马里波恩的海尔什姆男爵提及的选举独裁,指政治架构中行政部门主导及控制法案流程和立法议程,以议会削弱立法权的情况。行政主导常出现在执政党同时掌握行政及立法权的情况,在总统制及半总统制国家中,掌握行政权的总统通过由执政党控制的议会同时掌握立法权。
第一代哈德威克伯爵菲利普·约克,英国枢密院,皇家学会,英国大律师、法官及辉格党政治家,1737年至1756年任英国大法官,在任达19年,对政坛起重要影响力。
第一代哈德威克伯爵菲利普·约克,英国枢密院,皇家学会,英国大律师、法官及辉格党政治家,1737年至1756年任英国大法官,在任达19年,对政坛起重要影响力。
第一代哈德威克伯爵菲利普·约克,英国枢密院,皇家学会,英国大律师、法官及辉格党政治家,1737年至1756年任英国大法官,在任达19年,对政坛起重要影响力。
第一代哈德威克伯爵菲利普·约克,英国枢密院,皇家学会,英国大律师、法官及辉格党政治家,1737年至1756年任英国大法官,在任达19年,对政坛起重要影响力。
托马斯·派克,第一代麦克尔斯菲尔德伯爵,皇家学会院士,英格兰法官及辉格党政治家,1718年至1725年任英国大法官,后来因贪污丑闻而辞职,事后更被英国上议院弹劾。
行政主导,原意即前任英国大法官昆汀·霍格,圣马里波恩的海尔什姆男爵提及的选举独裁,指政治架构中行政部门主导及控制法案流程和立法议程,以议会削弱立法权的情况。行政主导常出现在执政党同时掌握行政及立法权的情况,在总统制及半总统制国家中,掌握行政权的总统通过由执政党控制的议会同时掌握立法权。
行政主导,原意即前任英国大法官昆汀·霍格,圣马里波恩的海尔什姆男爵提及的选举独裁,指政治架构中行政部门主导及控制法案流程和立法议程,以议会削弱立法权的情况。行政主导常出现在执政党同时掌握行政及立法权的情况,在总统制及半总统制国家中,掌握行政权的总统通过由执政党控制的议会同时掌握立法权。
,英国工党政治家。1997年至2001年曾任内务大臣,后自2001年至2006年5月5日出任外交及联邦事务大臣,及后又曾任下议院领袖兼掌玺大臣之职,2007年6月28日至2010年5月11日间任英国大法官兼司法大臣,是有史以来第一次由庶民担任此职。
,英国工党政治家。1997年至2001年曾任内务大臣,后自2001年至2006年5月5日出任外交及联邦事务大臣,及后又曾任下议院领袖兼掌玺大臣之职,2007年6月28日至2010年5月11日间任英国大法官兼司法大臣,是有史以来第一次由庶民担任此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