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宗教裁判所 编辑
宗教裁判所神圣办公室的法庭,常称作西班牙宗教裁判所。它是于1478年由西班牙卡斯提尔伊莎贝拉一世阿拉贡的斐迪南二世国王要求教宗思道四世准许成立的异端裁判所。用以维护天主教的正统性,直至19世纪初始取消。首任大法官为托马斯·德·托尔克马达。它与罗马宗教裁判所和葡萄牙宗教裁判所一起,并称为天主教三大宗教裁判所。西班牙宗教裁判所的覆盖范围很广泛,其职权可以在西班牙、加那利群岛那不勒斯王国以及所有西班牙殖民地和领地使用。根据现代估计,在西班牙宗教裁判所成立的三个世纪期间,大约有15万人因各种罪行被起诉,其中有3,000至5,000人被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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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宾尼陀服是一种刑罚用途的衣服,西班牙宗教裁判所判决异端者时常让犯人穿着。实际上与修道士的肩衣类似,常见的一种是黄地配大红圣安德鲁十字,另一种则是黑地配上修道士、龙、火焰和恶魔的形象。犯人还需要戴上西班牙尖帽。中国大陆1960-1970年代文化大革命时的公审,也常让“反革命分子”戴上类似的帽子以示侮辱。
托马斯·德·托尔克马达,黑衣修士也译多玛斯·多凯马达,15世纪西班牙天主教多明我会僧侣,西班牙宗教裁判所首任大法官。卡斯蒂利亚女王伊莎贝拉一世的忏悔者。在15世纪末西班牙驱逐穆斯林摩尔人完成收复失地运动后,旨在恢复基督宗教在西班牙的地位,托尔克马达说服天主教双王发布阿兰布拉诏书宣布驱逐犹太人。托尔克马达作为敕令的主要拥护者则自1492年起负责驱逐当地的异教徒,或逼迫他们改宗天主教。自1480至1530年间,通过信仰审判并最终以火刑处死的异教徒达数千人。托尔克马达关于裁判所的指示手稿直到1576年才公开印刷,出版于马德里。在现代,他的名字经常与宗教迫害、教条主义和盲信等联系在一起。
信仰审判是一种使人公开告解的仪式,主要发生在中世纪西班牙宗教裁判所或葡萄牙宗教裁判所决定对异教徒和异端者实施刑罚后。实际上忏悔之后犯人多被世俗当局处决,最严厉的刑罚当属火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