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等法院,简称高等法院、台高院、高本院或高院,院本部位于台湾台北市中正区重庆南路一段,是中华民国的二级普通法院之一,组织上直属司法院,审级上则以中华民国最高法院为上级审法院。台湾高等法院设有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台湾高等法院花莲分院、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4所分院。行政法院即个别设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三所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行政法院,是中华民国的二级法院,属于行政法院,目前已建置的高等行政法院有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及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法院以中华民国最高行政法院为上级审法院。
台湾高等法院,简称高等法院、台高院、高本院或高院,院本部位于台湾台北市中正区重庆南路一段,是中华民国的二级普通法院之一,组织上直属司法院,审级上则以中华民国最高法院为上级审法院。台湾高等法院设有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台湾高等法院花莲分院、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4所分院。行政法院即个别设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三所高等行政法院。
台湾高等法院,简称高等法院、台高院、高本院或高院,院本部位于台湾台北市中正区重庆南路一段,是中华民国的二级普通法院之一,组织上直属司法院,审级上则以中华民国最高法院为上级审法院。台湾高等法院设有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台湾高等法院花莲分院、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4所分院。行政法院即个别设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三所高等行政法院。
台湾高等法院,简称高等法院、台高院、高本院或高院,院本部位于台湾台北市中正区重庆南路一段,是中华民国的二级普通法院之一,组织上直属司法院,审级上则以中华民国最高法院为上级审法院。台湾高等法院设有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台湾高等法院花莲分院、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4所分院。行政法院即个别设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三所高等行政法院。
台湾高等法院,简称高等法院、台高院、高本院或高院,院本部位于台湾台北市中正区重庆南路一段,是中华民国的二级普通法院之一,组织上直属司法院,审级上则以中华民国最高法院为上级审法院。台湾高等法院设有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台湾高等法院花莲分院、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4所分院。行政法院即个别设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三所高等行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