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妓或称家伎、女妓、伎女、女乐、舞女、内妓、妓妾、侍儿等,是中国娼妓史的一类。通常是贵族、士大夫、官宦家庭中豢养,擅长歌唱、舞蹈、乐器演奏等技艺,为家主提供声色和性服务的女性。法律上,她们没有配偶身份,不入户籍,亦可归为姬侍一类。宋朝之前,法律身份多为隶属家主的奴婢。宋朝时,转化为与家主订立契约的平民身份。
家妓或称家伎、女妓、伎女、女乐、舞女、内妓、妓妾、侍儿等,是中国娼妓史的一类。通常是贵族、士大夫、官宦家庭中豢养,擅长歌唱、舞蹈、乐器演奏等技艺,为家主提供声色和性服务的女性。法律上,她们没有配偶身份,不入户籍,亦可归为姬侍一类。宋朝之前,法律身份多为隶属家主的奴婢。宋朝时,转化为与家主订立契约的平民身份。
家妓或称家伎、女妓、伎女、女乐、舞女、内妓、妓妾、侍儿等,是中国娼妓史的一类。通常是贵族、士大夫、官宦家庭中豢养,擅长歌唱、舞蹈、乐器演奏等技艺,为家主提供声色和性服务的女性。法律上,她们没有配偶身份,不入户籍,亦可归为姬侍一类。宋朝之前,法律身份多为隶属家主的奴婢。宋朝时,转化为与家主订立契约的平民身份。
家妓或称家伎、女妓、伎女、女乐、舞女、内妓、妓妾、侍儿等,是中国娼妓史的一类。通常是贵族、士大夫、官宦家庭中豢养,擅长歌唱、舞蹈、乐器演奏等技艺,为家主提供声色和性服务的女性。法律上,她们没有配偶身份,不入户籍,亦可归为姬侍一类。宋朝之前,法律身份多为隶属家主的奴婢。宋朝时,转化为与家主订立契约的平民身份。
家妓或称家伎、女妓、伎女、女乐、舞女、内妓、妓妾、侍儿等,是中国娼妓史的一类。通常是贵族、士大夫、官宦家庭中豢养,擅长歌唱、舞蹈、乐器演奏等技艺,为家主提供声色和性服务的女性。法律上,她们没有配偶身份,不入户籍,亦可归为姬侍一类。宋朝之前,法律身份多为隶属家主的奴婢。宋朝时,转化为与家主订立契约的平民身份。
家妓或称家伎、女妓、伎女、女乐、舞女、内妓、妓妾、侍儿等,是中国娼妓史的一类。通常是贵族、士大夫、官宦家庭中豢养,擅长歌唱、舞蹈、乐器演奏等技艺,为家主提供声色和性服务的女性。法律上,她们没有配偶身份,不入户籍,亦可归为姬侍一类。宋朝之前,法律身份多为隶属家主的奴婢。宋朝时,转化为与家主订立契约的平民身份。
家妓或称家伎、女妓、伎女、女乐、舞女、内妓、妓妾、侍儿等,是中国娼妓史的一类。通常是贵族、士大夫、官宦家庭中豢养,擅长歌唱、舞蹈、乐器演奏等技艺,为家主提供声色和性服务的女性。法律上,她们没有配偶身份,不入户籍,亦可归为姬侍一类。宋朝之前,法律身份多为隶属家主的奴婢。宋朝时,转化为与家主订立契约的平民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