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因果论 编辑
因果论,在佛教中,是论述因缘运作规律的学说,佛教认为因果法则是天然存在的,不会因为人认为不存在就不作用于此人。所造之业为因,报为果,因和果辗转相生,谓之“因果报应”或“因缘果报”。因果通于过去、现在和未来,谓之“三世因果”。所谓,善恶皆有报,不是不报,时机未到,时机一到,自然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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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佛教术语,指由思驱动的行为,这些行为在未来会形成结果,也就是佛教因果论或果报,业与报之间有天然的因果法则。业与果报是佛教的基础理论之一,业通常被认为是决定了轮回的主要因素。这个概念最早来自于古印度宗教,在佛教之前就已经出现,包括耆那教与印度教中都有类似的理论。
六因论,佛教理论,对于佛教因果论的一种解说,最早源自迦多衍尼子《发智论》,属于说一切有部。六因论把一切事物之因,分为六种:即能作因、俱有因、同类因、相应因、遍行因与异熟因。六因能产生的结果,分为五果,即异熟果、等流果、增上果、士用果、离系果。两者合称六因五果。
业,佛教术语,指由思驱动的行为,这些行为在未来会形成结果,也就是佛教因果论或果报,业与报之间有天然的因果法则。业与果报是佛教的基础理论之一,业通常被认为是决定了轮回的主要因素。这个概念最早来自于古印度宗教,在佛教之前就已经出现,包括耆那教与印度教中都有类似的理论。
六因论,佛教理论,对于佛教因果论的一种解说,最早源自迦多衍尼子《发智论》,属于说一切有部。六因论把一切事物之因,分为六种:即能作因、俱有因、同类因、相应因、遍行因与异熟因。六因能产生的结果,分为五果,即异熟果、等流果、增上果、士用果、离系果。两者合称六因五果。
六因论,佛教理论,对于佛教因果论的一种解说,最早源自迦多衍尼子《发智论》,属于说一切有部。六因论把一切事物之因,分为六种:即能作因、俱有因、同类因、相应因、遍行因与异熟因。六因能产生的结果,分为五果,即异熟果、等流果、增上果、士用果、离系果。两者合称六因五果。
六因论,佛教理论,对于佛教因果论的一种解说,最早源自迦多衍尼子《发智论》,属于说一切有部。六因论把一切事物之因,分为六种:即能作因、俱有因、同类因、相应因、遍行因与异熟因。六因能产生的结果,分为五果,即异熟果、等流果、增上果、士用果、离系果。两者合称六因五果。
六因论,佛教理论,对于佛教因果论的一种解说,最早源自迦多衍尼子《发智论》,属于说一切有部。六因论把一切事物之因,分为六种:即能作因、俱有因、同类因、相应因、遍行因与异熟因。六因能产生的结果,分为五果,即异熟果、等流果、增上果、士用果、离系果。两者合称六因五果。
业,佛教术语,指由思驱动的行为,这些行为在未来会形成结果,也就是佛教因果论或果报,业与报之间有天然的因果法则。业与果报是佛教的基础理论之一,业通常被认为是决定了轮回的主要因素。这个概念最早来自于古印度宗教,在佛教之前就已经出现,包括耆那教与印度教中都有类似的理论。
六因论,佛教理论,对于佛教因果论的一种解说,最早源自迦多衍尼子《发智论》,属于说一切有部。六因论把一切事物之因,分为六种:即能作因、俱有因、同类因、相应因、遍行因与异熟因。六因能产生的结果,分为五果,即异熟果、等流果、增上果、士用果、离系果。两者合称六因五果。
六因论,佛教理论,对于佛教因果论的一种解说,最早源自迦多衍尼子《发智论》,属于说一切有部。六因论把一切事物之因,分为六种:即能作因、俱有因、同类因、相应因、遍行因与异熟因。六因能产生的结果,分为五果,即异熟果、等流果、增上果、士用果、离系果。两者合称六因五果。